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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藉闽台农业产业合作推进新农村建设
发布时间:2006-10-9 13:17:00  来源:新华网  
 
  福建将闽台农业合作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福建省委、省政府日前出台的新农村建设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加强闽台农业产业合作、农产品市场营销合作和农业科技合作,全面推进海峡西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建设。

  福建是大陆农业利用台资最多的省份,早在1981年即开两岸农业合作先河,截至今年6月,全省累计批办农业台资项目1903个,合同利用台资23.4亿美元,实际到资13.3亿美元;引进台湾农产品加工先进设备1500多台套,引进台湾水产、水果、蔬菜、花卉等优良品种800多种,筛选推广130多种。

  据《规划纲要》,未来5年,福建将全面加强闽台农业产业合作,加速建设台湾农业岛外发展的吸纳基地、台湾农民再创业基地和农产品加工出口基地。围绕园艺业、畜牧业、水产业和林产业四大主导产业,引进、消化、推广台湾新品种、新技术和组织管理模式,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合作示范区;加快引进台湾农产品加工先进技术,合作发展饮料、罐头、速冻蔬菜、畜禽和水产等加工业;积极开展以农业和生物医药工程为主的生物技术研发创新合作;发展观光、度假、休闲农业旅游区,建设一批闽台休闲农业合作示范区。

  《规划纲要》提出,要充分利用福建在对台贸易方面的独特优势,建设台湾农产品输入的区域物流集散基地。重点建设福州、厦门、泉州物流枢纽中心,加快建设厦门台湾水果集散中心、霞浦台湾水产品集散中心,把福建建成台湾农产品输入的中转站、大陆农产品输出的前沿平台;加强与台湾农会、农业产销策略联盟等农产品营销经营组织的合作,引进台湾农产品营销组织建设与管理经验。 

  《规划纲要》还提出,要加强闽台农业科技、信息、人才交流与合作。推进闽台农业高新技术合作研发,建设引进隔离、试验、消化、改良、创新、繁殖、推广诸环节配套的海峡两岸(福建)种苗研发与繁育中心,在福州建设海峡两岸(福建)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采取互派专家、学者等形式开展闽台农业学术交流、教育合作,构建农业自然资源、科技教育、市场、人力资源信息等共享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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