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单位:鉴定站 开展主要工作及取得的成果:2004年春季,庄河市大营镇6户农民在庄河市农机公司先后购置了6台24马力拖拉机及配套的旋耕机,在使用不到半月的时间内,连续发生故障和缺陷。多次向销售商、生产企业等索赔,并向当地消协、工商投诉,甚至到法院起诉和大连电视台媒体曝光,终因缺乏可靠的技术鉴定证据,拖延了近一年时间而迟迟未能得到解决。3月18日,鉴定站接到省消协的通知后,立即组成检验组,前往事发地点,对故障农机具进行了技术鉴定,判定为机具配套和可靠性差等质量问题。依据国家六部委发布的农机三包条例,鉴定站同农民用户、销售商、生产企业进行了反复磋商,达成如下解决方案:1、销售商为农民办理旋耕机退货,并退还全部货款;2、由生产企业对拖拉机故障和缺陷进行维修,直到符合标准要求;3、由生产单位为每位农民赔偿误工费1000元。同时督促各方签订了协议。至此,这起长达一年之久的投诉事件最终得到了圆满的解决,农民的权益得到了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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