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全面启动阳光工程工作以来,经过动员部署、层层发动、培训机构认定、项目申报、组织实施等环节,整个培训工作开展的扎实有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目前,全市完成引导性培训14120人、职业技能培训4130人,转移率达到90%以上。主要抓了四项工作: 第一,开展了农村劳动力资源状况调查。年初通过相关部门和县区的协助,对全市农村劳动力资源状况进行了全面调查。由于掌握了第一手资料,为全面启动阳光工程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第二,强化阳光工程的组织领导。按照国家六部委的要求,组建了市、县两级阳光工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了培训规划和实施方案,建立了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决策机制。同时,还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集中对阳光工程进行宣传报道。还组织专人编写了阳光工程知识问答,利用农村科技大集散发宣传。还召开了全市阳光工程启动仪式,进一步扩大了阳光工程工作的影响力。     第三、做好培训基地的认定工作。严格按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认定原则意见》要求,采用向社会招标的形式,全市首批认定了23所培训单位并向社会公布。各培训基地确定后积极进行开班教学,并走访用人企业,落实订单培训计划。目前已有16个基地开展了培训,开办了20个专业,举办培训班次72期。     第四、切实做好2004年项目管理工作。一是落实培训计划。将4000个职业技能培训指标和8000个引导性培训指标分配到三县一区;二是抓好培训配套资金落实。市财政在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除按要求全部配套了培训补助资金外,又拨付3.5万元作为市级阳光工程工作的启动资金。还召开了各县(市、区)阳光工程办公室和财政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就代金卷发放及使用操作等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三是搞好督促检查验收。市阳光工程办公室在12月初,组织专人到全市4个县市区进行督促检查,主要检查职业技能和引导性指标完成情况;转移培训台帐、就业台帐建立情况;基地认定、项目投标、县配套资金情况;统计工作及日常管理等。通过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了阳光工程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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