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在本年度内,全省有12个市组建了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有13个市成立了农业产业化办公室,有10个市办公室机构为县级、副县级或相当规格。大部分县(市、区)建全了工作机构,全省上下基本上形成了工作体系。     二是加大政策落实和完善力度。积极推进省和各市农业产业化扶持政策落实工作。组织、协调20多个厅局和部门进行政策梳理和解读,分别制定了落实细则。并编发了《农业产业化工作文献选编》、《农产品加工行业政策选编》和《龙头企业典型经验剖析》三本书。     三是积极培育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培育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了第四批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和第二批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工作。加强了对国家、省、市重点龙头企业的日常管理。完成了定期统计、情况调查、政策发布、信息指导与反馈、管理人员培训、企业运营事宜和工作协调等项任务。培育了省内100强龙头企业和12个龙头企业集群。选择和确定了100个销售收入超亿元和12个销售收入超10亿元的龙头集群。在全省加强对龙头品牌和绿色龙头品牌的打造和宣传,促进品牌向名牌转化。在本年度内新增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42个,使总数达到179个。     四是开展龙头企业贷款担保工作。分三批向省担保中心推荐企业18家,建立了龙头企业贷款申报服务体系。     五是开展项目推进行动。以投资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作为对象,完成了408个项目普查工作,计划投资总额328.5亿元,预计新增销售收入776.8亿元。并从408个项目中选择确定省级重点推进项目20个、重点储备项目20个、“三高”项目10个,另外确定了9个农产品加工企业航母和旗舰企业,7个农产品加工高水平研发中心。同时完成了向国家和省4个有关部门的项目推荐工作。向国家农业部推荐国债资金支持项目6个,推荐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7个;向省经委推荐技术改造贷款贴息项目12个;向省农业综合开发办推荐项目3个;向省科委推荐项目4个。开展了两次较大规模的全国性项目对接活动。按照国家农业部的统一部署,5月份组织省内国家级、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到重庆市参加“重点龙头企业西部行”活动,共洽谈了8个合资合作项目,签约额1.95亿元,占全国参加活动省份签约额的16.9%;9月份又组织22家企业参加全国玉米产销衔接会,达成玉米交易量188万吨、交易额21.6亿元。     六是参与推进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化经营。配合省扶贫办开展了有关工作。     七是进行农业产业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农民合作服务组织和行业性服务组织发展。引导中介服务组织在龙头企业和农户之间发挥好桥梁作用。筹办了《辽宁农业产业化工作》简报,截至目前已遍发了5期简报。及时地传达政策、指导工作、传递信息、推广经验。围绕项目对接、基础统计、信息传递、市场开发、政策落实、法律咨询、人才培训提供广泛服务。     八是开展省内外调查研究工作。组织各市开展调研的基础上,我办重点总结了阜新市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促进经济转型的经验,形成调查报告;组织专家对沈阳农大食品学院等7个高水平农产品加工研发中心进行了考察调研,初步形成考察报告;组织有关市围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点课题开展了调查研究,取得了阶段性调研成果。开展省外考察。组成几个考察组,分别考察了内蒙、吉林、山西、陕西、四川、湖北的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及经验,形成调研报告。 九是开展了国家农业产业化办部署的有关工作。完成了国家龙头企业监测、统计调研、东西部对接、农产品展销和交易等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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