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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各级政府及时掌握了解工作动态,及时解决有关问题,在 5月到8月期间,全省建立粮食直补工作周报告制度。各市、县(市、区)、乡(镇)要指定专人负责上报工作。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特点,周报内容应有所侧重。前期:主要反映各地落实粮食直补政策的动作情况、落实政策的实施方案、工作部署和进展情况以及各地粮食补贴作物面积的核实、公示情况等;中期:主要反映各地确定粮食直补资金规模的依据、补贴标准的确定等;后期:主要反映各地粮食直补资金发放工作进展、发放进度以及农民对发放工作的满意程度等情况。
    粮食直补资金发放进度情况以《 2005年粮食直补资金发放进度周报表》格式确定的栏目为准。各市农委上报省农委的周报告截止时间是每周一下午5:00之前报上一周的情况。工作中遇有特殊情况,随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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