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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全面推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惠及五十万农民
发布时间:2006-2-10 10:39:00 来源:辽宁日报

    5月9日,盘锦市委副书记李素芳、副市长李淑云与市、县卫生行政部门同志一道走村入户,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情况进行调研。所到乡镇,处处听到农民的叫好声。目前,盘锦市已成为全省率先全面推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第一市”。

  为提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减轻医疗负担,减少和消除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早在1998年,盘锦市就在盘山、大洼两县的6个乡镇进行了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取得了宝贵经验。2004年,大洼县被列为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首批三个试点县之一。今年初,盘锦市委、市政府又全面铺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实现城乡统筹、解决“三农”问题的战略性重大举措,并将此列为今年盘锦市为民办好的五大实事之一。

  如何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件好事办好办实?盘锦先请试点乡镇的农民“现身说法”,讲清“参合”好处。活生生的实例,消除了农民每人“交了10元‘参合’费,治病能不能给报销?”的疑虑,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此基础上,各级领导与机关干部深入乡镇,走村入户,全面摸底、释疑解惑,耐心细致讲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各项好处和具体实施办法,进一步激发了农民“参合”积极性。

  盘锦市采取刚性措施确保资金投入,各级政府先后投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扶持资金452万元,办公经费55万元,并将政府扶持资金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市、县、区都制订了科学的实施方案,形成完善的保证体系,为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在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盘锦市各级政府抓牢收钱—管钱—支钱三条主线。市委、市政府组建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领导小组”与“专家技术指导组”,市、县、乡(镇)三级政府相应成立办事机构,并将此项工作纳入政府领导政绩考核体系。在资金管理上,盘锦市设置了强有力的监督体系,将“参合”农民每人每年缴纳的10元合作医疗基金,与省、市、县政府扶持基金一并存入合作医疗专项账户,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同时将报销办法、报销比例、报销人员与金额公之于众,给农民们—个明白“说法”,使支钱这个重要环节公开、公正,高度透明。防止了个别人滥用职权,为自己的亲朋好友开“绿灯”的违纪行为。盘锦市还严格选定合作医疗定点机构、严把药品质量关,确保患病农民花钱少、疗效好。盘锦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以来,已使3000余名农民受益,报销医疗费总额达385万元。农民们纷纷反映:“原来以为拿这两个钱,有病了给不给报心里没底,而今看,这钱拿得值,心里踏实。”现在,报销手续简便、报销款项透明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已经成为盘锦市农民就医的“定心丸”。截至今年4月,盘锦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加人员已达29万人,“参合”人数占农业人口的一半以上,试点乡镇农民“参合”率高达85%。继大洼县之后,盘山县又被确定为省级试点县。目前,随着盘山县各乡镇全面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盘锦市“参合”人数更呈直线上升趋势,预计“参合”率占农业人口的比例将达到80%以上。盘锦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全面推开,在为农民千方百计解决看不起大病难题同时,与盘锦市在农村实施的低保户、五保户、特困户等相关措施一道,构筑起了农村医疗救助体系框架,为城乡共同发展、创建和谐盘锦奠定下长效之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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