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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农村经纪企业已达8500户 发挥着重要作用
发布时间:2006-2-10 10:06:00 来源:辽宁金农网

    从省工商局获悉,我省各级工商部门大力培育、扶持和引导农村经纪人,维护农村经纪人的合法权益,规范经纪行为,使其在乡村经济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截至今年10月份,我省工商部门已培训农村经纪执业人员1.3万人,登记注册各类农村经纪企业8500户。

  农村经纪人在推广新产品、新技术,促进农产品流通,带动农村专业村屯发展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的作用越来越明显。近年来,我省各级工商部门一直把经纪人培育与管理,作为服务“三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切入点。去年,省工商局、省科技厅联合下发了《辽宁省农民科技经纪人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并于朝阳市举行了启动仪式,计划用5年时间,为全省每个自然村培养一名农民科技经纪人,共计1.6万人。一年多的时间里,全省已举办农民科技经纪人培训班29期,培训农民科技经纪人3500多人。同时出台减免登记注册费、个体管理费等各项优惠政策,降低登记注册条件,鼓励农民开办经纪公司、经纪人事务所等各类经纪组织。积极帮助农村经纪人开拓市场,带领经纪人外出考察,与外地工商部门和客商联系,建立长期、稳定的联销渠道。针对我省农副产品跨省销售量很大,销售过程中容易因质量、交货日期等发生纠纷及拖欠货款等问题,各市、县局积极与外地工商局沟通、与客商协商,解决了大量的经济纠纷,保护了他们的利益。

  此外,我省还加强了立法工作,沈阳、大连、鞍山等市都制定了关于经纪人管理的地方规章,并开展经纪人信用管理制度建设,全省各市普遍开展了对经纪人的巡查管理,指导农村经纪人正当、守法经营。积极扶持农民经纪人协会建设,目前已建立各类农民经纪人协会十几家,例如辽中县农民经纪人协会,盘山县的河蟹经纪产业协会、朝阳市凌源的花卉经纪人协会等,这些协会把周围的农村经纪人和农民组织起来,统一经营规范,实行品牌经营,极大地提高了农副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促进了农民的增产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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