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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城市人民政府
    海城市农村经济局担负着全市种子、农药、化肥、鼠药及农业环境保护、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等各项执法管理工作。我们以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为主体,始终坚持以依法保护“三农”合法利益为重点,围绕生产、经营和使用三大环节,加大执法力度,规范农资市场秩序,维护农民根本利益。在实践中,执法体系不断完善,组织机构不断健全,职能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为适应新时期、新阶段农业农村经济发展,闯出了一条崭新的强化农业执法之路。
    一、坚持以严格执法为主线,维护农资市场秩序
    我们坚持把规范执法、严格执法放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加强执法检查。针对执法管理对象涉及面广、数量多、工作难度大的现状,我们每年都集中执法力量,围绕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地区,开展一系列执法大检查活动。2006年,我们共出动执法车辆700次,出动执法人员3500人次,对全市13个农资专业市场和各镇村的经营门市摊点进行了全面检查,严厉地打击了假冒伪劣和三无农资产品,使农资市场的经营秩序得到全面规范。二是开展专项整治。我们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环境为中心,围绕重点季节、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采取一般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突击检查与举报投诉相结合的办法,先后开展了“七查三整顿”和种子、农药、化肥等专项整治行动,实行执法与指导并举的办法,对生产、经营中的不规范行为进行了及时纠正。通过支持合法竞争,打击非法经营,创造了农资行业公平、规范的发展环境。三是严厉查处案件。根据登记的农资经营户档案,采取执法科室分片管理的办法,加大了查处力度,有效地化解了各类农业生产事故的发生。2006年,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95起,结案率100%。涉案金额26万元,为农户争取到赔偿 160万元,挽回农户经济损失270万元。其中,处理种子案件12起,罚没款项1.45万元,查扣假劣种子1.5万公斤;处理农药案件82起,罚没款项4.55万元;化肥案件101起,罚没款项12万元,切实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保证了农业生产安全。
    二、坚持以维护利益为根本,有效解决农资纠纷
    坚持以维护农民利益和农村稳定为落脚点,全力做好依法调处工作。2006年5月,岔沟镇李房村、顾房村种农多次上访,经我们核实,有部分农户在种子基地玉米种子田内种植大田玉米,涉及到3个村1600亩种子田的安全。在执法过程中,遭遇了个别农民的强行阻挠后,我们及时请报了市政府,在市政府的支持下,我们将所有种植在种子田内的大田玉米全部割除,确保了大多数农户的利益不受损失。2006年7月,西柳、南台、感王、甘泉、耿庄等5个镇百余名农民反映,他们购买的玉米种子由于不纯,造成18000余亩玉米减产。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我们及时深入现场调查了解。经过近半年的艰苦工作,查清了劣质种子来源是丹东玉米系列品种。在充分的录像、检测资料证据面前,对方不得不承认,经多次协商,丹玉种业同意按每公斤种子32元,赔偿我方农民经济损失144万元,对此农民非常满意。3年来,我们共处理上访案件165起,直接间接赔偿农民经济损失229万余元,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00余万元。
    三、坚持以规范管理为重点,提高农业执法水平
    为不断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我们紧紧围绕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提升队伍素质等关键环节,抓规范、抓管理,促进了执法能力的增强。一是规范执法行为。按照“以事设岗、以岗定人”的原则,先后制定出台了《政务公开制度》、《执法人员工作制度》、《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和《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等规章制度,对各科室、岗位及领导的职责进行了明确。特别是为给农资生产经营者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成立了审批窗口,纳入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对行政许可审批实行“一站式”管理,实现了执法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二是强化执法监督。创新监督方式,采取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专门监督、群众监督与舆论监督相结合,聘请监督员,受理群众投拆,对执法人员采取述职评议、民主测评、个案监督、执法责任制等方法,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强化跟踪监督,坚持案件查处不清不放过,违法人员处理不到位、教育不到位不放过,源头治理的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强化社会监督,建立农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公开工作职能、工作程序、服务承诺以及违诺投诉处理途径,通过热线电话、海城农业信息网等形式,拓宽公开渠道,广泛接受监督,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三是提升队伍素质。我们不断加强政治学习,提高思想作风素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切实增强了维护农民利益的责任感和使命感。2006年,集中2个月时间,对全局系统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人员进行了全面的执法培训,通过聘请有关专家授课、理论与实践结合等学习方式,系统学习了《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农村土地承包法》、《行政处罚法》、《种子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文件,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通过购买图书、订购农药电子手册、办培训班、鼓励深造等有效手段,强化了各科室的业务学习,建设了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过硬、高效廉洁的执法队伍。
    四、坚持以农业普法为基础,改善农业执法环境
    以农业普法为基础,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了普法宣传活动,营造了良好的农业执法环境。一是注重法律宣传。我们把宣传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利用法律宣传月、送法下乡、专项整治活动等时机,组织执法人员走上街头、下到农村,设立咨询台、张贴标语、横幅、散发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利用媒体,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农业法律法规、辨别真伪农资基本常识和农业行政执法职能。3年来,共举办电视讲座10次,报纸11期,发放宣传资料25000份,上门发放宣传材料2000份,极大地提高了广大农民的法律意识,也为执法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二是注重培训教育。结合年审发证,先后举办了4期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培训班,培训人数达1200人次。通过培训,不仅提高了经营人员遵纪守法意识,而且提高了他们识假防假能力和自我约束能力,增强了诚信经营观念。三是注重典型警示。为增强警示作用,扩大影响力,重点通过新闻媒体对典型案例、重点案件进行了有力的报道并给予曝光,起到了良好的震慑作用。如牛庄镇植物医院违法销售未经审定的玉米种子和无经营许可证的水稻种子,不但对其进行了严厉查处,而且还通过《辽宁日报》、辽宁电视台给予了报道和曝光,有力地震慑了不法分子,扩大了社会影响面,促进了执法领域的延伸,进一步提升了农业执法的形象和地位。
    总之,海城市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仍然面临着一些困难,我们将进一步创新工作理念,健全管理体制,完善制度建设,努力提高农业执法水平和能力,开创农业执法工作的新局面,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做出新的贡献。
(编辑:艾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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