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伊始,从国家统计局河北调查总队传来喜讯:新农村建设的开局之年―――2006年,河北省农民收入继续保持较快增长态势,农民人均纯收入达3801.8元,比上年增加320.2元,增长9.2%,农民收入增加额连续三年超过300元,这在河北省历史上并不多见。
去年,河北省新农村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意见》,全面取消农业税,安排46亿元财政资金反哺农业。惠农政策对农民增收的促进效应明显显现。2006年,河北省继续执行“四取消”、“四补贴”,以及退耕还林还草补贴等惠农政策,使农民得到真正实惠。与未实行惠农政策的2003年比,“四取消”使农民负担人均减少63.5元,相当于农民人均增收63.5元;因“四补贴”及退耕还林还草补贴人均增加收入54.6元。各项惠农政策使每个农民实际增收118.1元,占2004年―2006年农民收入增加额的12.5%,有力地支撑了农民收入的增长。
全省各地积极增加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发展农业生产和农村劳务经济,努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为农民增收创造了良好环境。
近年来,工资性收入成为农民增收的亮点。2004年―2006年,河北省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长速度逐年加快,2006年增长17.1%,是自1998年以来增长速度最快的一年。2006年农民工资性收入增加442.9元,对农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46.7%,成为农民增收的主要推动力。 同时,河北省农民收入质量也持续提高。2006年农民收入的结构不断优化,农民非农业收入比重提高,农业收入比重下降。农民非农业收入比重高达54.3%,比2004和2005年分别提高1.1和1.8个百分点,而农业收入比重比2004和2005年分别下降2.1和2.6个百分点。此外,农民收入市场化程度逐步提高。2006年,农民现金纯收入人均3281.6元,增长10.0%,占农民纯收入比重86.3%,分别比2004和2005年提高6.4和0.7个百分点。   
(编辑:幽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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