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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县:深化农技推广机构改革 强化科技服务促农增收
发布时间:2006-2-27 15:34:00 来源:辽宁金农网

    为改善农技推广体制,国家四部一办联合推行了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改革。我县作为试点县之一,在省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四部一办有关文件及各级领导指示精神,周密组织实施,经过不懈的努力,克服了诸多困难,试点工作取得可喜成果。下面,将我县改革试点情况作以简要汇报:

    一、我县的自然概况

    我县位于辽宁省中南部,幅员面积2853平方公里,辖18个乡镇、341个行政村,总人口60万,其中农业人口50万,耕地面积106万亩。地形东高西低,东部山区,西部平原。山区以林果栽植和畜牧养殖为主要产业,平原农林牧渔各业均衡发展。

    二、改革前我县基层农技推广机构设置情况

    改革前,我县18个乡镇有农技、畜牧、农机、水产等行业的推广机构64个,编制总数315人,实有人员295人,所有人员全部为财政拨款。多年来,乡镇农技推广机构,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形成于计划经济条件下的管理体制、机构设置、运行机制越来越不适应事业的发展。一是管理体制不顺;二是机构设置不合理;三是职能不明,技术推广与经营服务相互混淆;四是经费额度不足;五是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六是农技推广工作滞后。进行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改革非常必要,也势在必行。

    三、我县试点改革采取的措施

    (一)确立改革的原则

    农科、农机、畜牧、水产各系统按照国家“四部一办”文件提出的:“按行业试办服务于几个乡镇的农技推广区域站”的要求,坚持设立专业区域站,合理配置农技推广人员的原则;坚持人权、事权、财权统一的原则;坚持公益性职能与经营性服务分离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进行改革。经管站参与改革,乡乡设站,体制不上收,编制和人员由县编委确定,归乡镇管理。

    (二)重新设置并精简基层农技推广机构

    将农科、畜牧、水产、农机等行业内各专业的农技推广机构相对综合,突破计划经济体制下按行政区域乡乡建站的旧模式,改为按优势主导产业区划跨乡镇设立农技推广区域站。改革后设农业技术推广区域站7个,畜牧兽医工作区域站9个,农机管理服务区域站6个,水产技术推广区域站4个。上述区域站建成后,使全县农科、农机、畜牧、水产各行业农技推广机构总数从原有的64个减少到26个,减幅59.4%。农科、畜牧、水产、农机各系统的县级推广中心同时进行精简,抽调部分技术人员充实到区域站。改革后,原乡镇农科、农机、水产、畜牧四站已自动撤消。

    (三)明确农技推广区域站的性质、职能、体制

    农技推广区域站的性质:农技推广区域站是县设在基层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新型的基层国家农技推广机构。

    农技推广区域站的职能:农业技术推广区域站的职能是,关键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农作物病虫害及灾情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的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疫,农业资源、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农业公共信息服务,农民的公共培训教育,贯彻实施农业标准等公益性职能。不再承担产前、产中技物结合的推广活动以及产后的加工、运销服务、动物阉割及疾病诊疗等经营性服务职能。

    农技推广区域站的体制:农技推广区域站是跨乡镇的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为便于业务工作开展和根据全县产业发展特点和产业发展需要灵活调配国家农技推广资源,农技推广区域站的人、财、物权归县主管部门(单位)管理。农技推广区域站承担本区域范围内的公益性农技推广职能,并接受所服务区域内乡镇政府的监督。

    (四)保障农技推广区域站的经费来源
农技推广区域站的经费由县财政供给。其经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人员经费;二是履行公益性职能所必需的业务经费、培训费及设施设备更新费;三是以推广项目形式预算的农业专项经费。

    (五)优化基层农技推广队伍

    根据农技推广区域站承担的职能和任务,以及所服务区域的农业人口数量、耕地面积等综合情况,重新核定人员编制。其基本配置测算依据是:每1万农业人口核定5个编制,或每1万亩耕地核定2.4个编制。具体实施时,取两者的平均值。照此计算,改革后,我县乡镇农技人员总编制将保留252人, 参照三定编制数,减少20%。其中农科系区域站核定85个编制,畜牧区域站核定109个编制,农机区域站核定40个编制,水产区域站核定18个编制。

    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的改革,实行先分流后上岗。分流工作,采取以下办法进行:原农科站、农机站、水产站、畜牧站已退人员留到乡镇,符合正常退休条件的、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退到乡镇,本人愿意留到乡镇,乡镇同意接收的留到乡镇,原乡镇各站人员参加竞聘落聘的留到乡镇待岗。

    人员上岗工作,实行全员竞争上岗。原农科站、农机站、水产站、畜牧站295名人员,通过竞聘分流,上岗187人(其中农科区域站聘用59人,畜牧区域站聘用85人,农机区域站聘用28人,水产区域站聘用15人),分流108人(其中农科分流40人,畜牧分流37人,农机分流28人,水产分流3人),精简幅度为37%。

    农科、农机、水产、畜牧四个系统的县级推广中心人员精简工作同时完成。四个推广中心原有人员105名,共精简43人,充实到区域站。

    改革后,四个系统26个区域站共核编252名,从原乡镇各站推广人员中聘用187人,四个县级推广中心充实到各个区域站43人,区域站实际上岗人数230人,空编22名,待明年从应届农业专业大学毕业生中聘用。

    (六)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从8月1日开始,县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原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的资产依法进行清查,核实资产。其中涉及集体资产的,先进行产权界定,资产核实完成后,将其中原用于经营性服务的国有资产进行剥离,在剥离过程中出现的不良资产,经委托的中介机构审计,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财政部门批准后核销。其余国有资产经过评估后,由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和管理,任何部门不得挪用和平调。对原乡镇农技推广机构的房屋等固定资产已被乡镇政府卖掉的,乡镇政府或是还款,或是还原面积。原乡镇农技推广机构的债权债务,留给乡镇自行处理。确保了国有资产不流失。

    四、改革取得的成效

    一是推广机构设置趋于合理。全县农科、畜牧、水产、农机原有64个基层推广站,改革后设立26个区域站,减幅为59.4%。

    二是基层农技推广队伍进一步优化。改革前,全县农科站、畜牧站、水产站、农机站有人员295名,改革后上岗187名,分流108人,减幅为37%。人员年龄结构年轻化。在我县原有的295名农技推广人员,平均年龄为42.5岁,改革后平均年龄为35.4岁,平均年龄降低7.1岁。人员整体素质有所提高。改革前农技推广人员中,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人数比例为72%,改革后达到96%。县级农技推广中心的部分人员充实到区域站,也加强了区域站的技术力量。县级主管部门对区域站的人员进行了系统的农技推广技能培训,推广人员的整体素质有了较大幅度提高。

    三是新的农技推广机制逐步建立。通过改革,设立区域站,原来农技推广系统网破、线断、人散的问题得到解决,新的农技推广机制更具生命力。全县各区域站统一施行了推广员分片包干责任制,每名推广员负责若干个村的农技推广工作,实行考核评优,末位淘汰。

    四是对基层农技推广工作的领导得到加强。健全了区域站的党政班子。站长有县级主管部门任命,在区域站设立了党支部,支部成员由区域站全体党员选举产生。区域站建立了各类规章制度,使区域站工作规范有序开展。解决了网破、线断、人散,推广人员被乡镇党委、政府随意抽调的问题,区域站人员能够专心推广工作。

    五是强化了推广机构的公益性推广职能。把农资经营彻底推向市场,经营权证对外发包,自负盈亏,发包收入用于区域站推广经费。同时,加强了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的工作,严格执法,避免假冒农资坑农事件的发生。

    六是农科、畜牧、水产、农机各部门县级农技推广中心完成精简。农业中心原有39人,下到区域站20人,减幅为51%;农机中心原有18人,下到区域站8人,减幅为44.4%;畜牧中心原有45 人,下到区域站15人,减幅为33.3%。

    七是农技推广人员工作热情空前高涨。改革后,由于体制、经费、工作条件等方面的改善,各项待遇得到保证,充分调动了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的积极性,工作热情空前提高。

    八是基层农技推广工作走上正轨。各区域站的组建工作完成后,积极开展了农技推广工作。做到推广计划早制定,早落实。11月末前,各区域站已经完成了入户问卷调查工作。目前,多数区域站都在开展科普之冬活动。根据农情调查情况,有针对性的对农民进行技术培训,农民非常欢迎。基层农技推广工作逐步走上了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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