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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中县共有农户11.8万户,农业人口42.5万人,耕地面积121万亩,其中粮食作物108.2万亩。在落实粮食直补政策过程中,做到了宣传到位、措施得当、行动迅速、公正透明。从2004年的4月9日到4月18日,在短短的10天之内,全县108.2万亩粮食种植面积的直补资金1,888万元,全部发放到农户手中,做到了公正、公平、及时、足额、安全,广大农民群众十分满意。全县没有出现截留及挪用资金的现象,也没有发生一例因粮食直补问题而上访的。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建立组织,制订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中共中央2004年1号文件及辽委办发〔2004〕14号文件精神,把党对农民的温暖及时送到千家万户,县委、县政府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不等不靠,在全市粮食直补工作会议后,立即责成县农经局组织起草具体的实施方案。2004年4月1日,县委、县政府召开了粮食直补工作专题会议,县委办公室和县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了《辽中县关于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直补原则和实施步骤,提出了工作的要求。县委、县政府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主管农业副县长为副组长,县纪委、财政局、审计局、农经局等为成员的粮食直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经局,各乡镇也都按要求建立了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为摸清直补底数,保证粮食直补面积的准确性、真实性,全县统一制发了《2003年农民纳税粮食作物面积核实表》及《2003年各种农作物实际耕种面积统计表》,为全面落实粮食直补政策奠定的基础。
    二、广泛宣传,不留死角
    县粮食直补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后,多次召开乡镇和村级领导参加的动员会和部署会,反复强调直补工作的有关政策,严肃工作纪律,听取乡镇及村里的工作情况,并提出了粮食直补工作的三项原则:一是统一标准原则;二是公开透明原则;三是按土地承包权进行补贴原则,把三条原则及时宣传到农户。在宣传直补政策、营造氛围上,充分利用有线电视,在黄金时间宣传粮食直补的原则和标准,对群众不清楚的事项,如土地流转怎样补贴,机动地给不给补贴等问题,开辟专栏进行解答。在较偏僻的地区,由村委会利用广播的形式,向农民群众宣传中央及省市的政策。同时还派部分包乡、包村的干部深入到农户,宣传有关政策和直补资金发放办法和标准,解决实际难题。在多种方式的宣传下,我们在很短时间内就把中央的政策及时传达给了农民,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及时张榜公布,增加透明度
    从4月2日到4月5日,《2003年农民纳税粮食作物面积核实表》和《2003年各种农作物实际耕种面积统计表》由村组织填报,经乡镇核实并由主管领导签字后上报到县。县里按照乡镇上报的农作物实际播种面积,组织人员连夜奋战,测算出平均每亩的补贴标准。4月6日至8日,全县统一行动,按照补贴标准,组织人员下发《粮食直补资金发放通知单》和《农民种粮直接补贴发放单》。《粮食直补资金发放通知单》直接发到农户手中,上面注明补贴面积、补贴金额及领取直补资金的时间,农户凭此通知单领取资金。而《农民种粮直接补贴发放单》与发放到农户手中的通知单相对应,并将发放单在村内最明显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一是让群众对自己的应补金额一目了然;二是接受群众监督,是否存在多得、少得及弄虚作假等现象。对群众提出来的疑问,乡村干部及时做出解答,错误的地方及时进行改正。这样,经过3天时间的公开,避免了群众怀疑情绪的产生,确保了直补面积的真实准确,为资金的平稳发放打下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四、严密发放手续,确保资金到户
    准备工作结束后,4月9日,全县开始发放直补资金。在发放过程中,采取了三条具体措施,一是每个乡镇的经管站在乡镇的信用社设立“直补资金专户”,县财政直接将补贴资金拨到“专户”;二是成立由信用社信贷员和乡镇干部组成的发放小组,在“专户”中提取资金后,逐村逐户进行发放;三是村干部只负责日常的维持秩序工作,不直接参与资金发放。这样,不仅保证了粮食直补资金准确及时到户,还避免了资金被挪用现象的发生。农户在领取补贴款时,凭《粮食直补资金发放通知单》,由发放小组核对无误后进行发放。农户在领取时,还要在《粮食直接补贴发放单》上进行签字盖章,由发放单位进行存档备查。对于不能按时领取的,由乡镇经管站将剩余资金仍存回“专户”,保证农户随时领取。
    五、严肃财经纪律,建立责任追究制
    在直补资金的发放上,县财政、农经、监察、审计、公安等部门共同配合,加强对直补资金的监督,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和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县委、县政府要求各部门严格按政策规定办事,尽量简化程序,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避免引发矛盾,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同时,还对各相关部门及各乡镇党委、政府实行了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部门的一把手是粮食直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因直补工作而引发农民群体上访事件的,一经查实后将对责任人给予党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六、实行检查验收,确保直补工作完成
    直补资金发放工作结束后,县委、县政府组织财政、审计、监察、农经等部门,对全县的发放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一是每村抽查5户,看农户是否及时,足额得到了补贴款;二是检查各村对补贴面积、资金总额的公示情况;三是将农户直补款的领取额与发放额相核对,看是否一致;四是检查未按时领取的农户的资金是否足额存入“专户”。经过10天时间的检查验收,全县没有发现一例违纪问题,全县的粮食直补工作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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