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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年来,我们始终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解决“三农” 问题的重中之重来抓。特别是200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意见》出台后,我们充分发挥部门职能,认真研究落实国家政策,积极拓宽农民的增收渠道,确保农民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2005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170元,比上年增长9.3%,“十五”期间年均增长7 %。围绕增加农民收入,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快特色农业基地建设,夯实农民增收的基础
    丹东市位于辽宁东部,既有滨海平原,又有山区,山高、林密、水丰,蕴藏丰富多样的特色农业资源。近些年来,我们按照“念山水经、打资源牌、走特色路”的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思路,加快特色农业基地建设,努力把能够促进农民增收的特色产业做大做强。一是制定特色农业基地建设规划。“十五”以来,我们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丹东市发展特色农业  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五年规划》的部署,狠抓了草莓、板栗、贝类、食用菌、烟草、花卉等18个具有丹东区域特色的产业基地建设。在此基础上,根据市场需求,通过调研论证,又专门制定了《丹东市特色农业基地建设规划》,提出了通过实施山上林下产业开发、海洋河流资源开发、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外向型创汇农业“四大工程”建设,建设十五大特色农产品基地,培育二十五个优势特色产品的工作目标,进一步明确了我市特色农业的发展方向。二是抓好区域性布局和规模化生产。根据全市各地的气候、水文和土壤条件的不同,我们确立了南部平原优质稻米、沿海精品养殖、中部丘陵果菜和板栗、北部中药材、畜牧业、山野菜等特色农产品生产区域。各县(市、区)根据全市的统一规划,因地制宜的确定自己的主攻方向,突出发展“一村一品、一乡一业”,从而由“小群体”形成了“大规模”。由于区域布局相对集中,生产初具规模,促进了生产要素的整合,促进了市场开发和农业产业化经营。三是坚持以点带面推进特色农业基地建设。在特色农业基地建设中,各地都十分注重典型引路,狠抓特色农业示范基地建设。全市已发展各类现代农业园区58个,园区占地总面积68万亩,投资总规模28亿元,其中省级重点园区5个,市级重点园区8个,县级重点园区15个。如凤城大梨树园区、丹玉园区、桃李园区、四台子园区等,都起到了强有力的推动作用。到目前,全市初步形成了稻米、浆果、烟草、花卉、出口菜、食用菌、贝类、淡水鱼、稻田渔业、板栗、红松种材、中药材、柞蚕、绒山羊、肉鸡等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全市特色农业基地带动农户约35万户。据测算,2005年全市农民人均收入来自第一产业的为1474元,特色农业的贡献率占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5.3%,特色农业基地已成为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
    二、强化龙头企业建设,拉长农民增收的链条
    龙头企业一头连着市场、一头连着农户,是带动农民增收的关键。一是努力培育壮大龙头企业。首先,实施项目牵动战略,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的支持。围绕全市“工业年”活动,市县都建立了龙头企业项目库,全面广泛开展招商引资,加快龙头企业建设。争取列入国家老工业基地改造项目3个,投资额达1.9 亿元;争取省农业产业化中小企业贷款贴息210万元,扶持农产品龙头加工企业5个;争取省扶贫贴息贷款6700万元,有30多家龙头企业得到了扶持。通过组织农产品加工企业广泛参加各种招商活动,几年来全市累计吸引域外资金12多亿元,用于龙头企业建设。其次,积极研究制定扶持龙头企业的政策。我们制定了《丹东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贴息暂行办法》,对新建农产品加工企业、收购当地原料多的企业、出口创汇多的企业和技术改造投入多的企业实行财政贷款贴息扶持,每年市财政拿出410万元。第三,加强对龙头企业建设情况的考核。我们将龙头企业建设情况纳入了县(市、区)农村经济目标责任状中,任务指标到县(市、区),责任落实到部门、到人头,奖惩分明,推进龙头企业建设。到目前,全市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可达到120家,亿元以上企业8家。进入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1 家,省级重点龙头企8家,市级重点龙头企业26家。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年销售收入35亿元,实现利税3.5亿元。二是加强龙头企业与农户利益机制的连接。重点是发展订单农业,2005 年全市发展种植业订单面积37.5万亩,其中板栗10万亩,水产15万亩,食用菌100万平方米,龙头企业连接农户达20多万户。三是积极组织龙头企业进行标准化生产。全面组织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行动计划》,全市安全农产品生产企业达到40家、产品64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20个,绿色食品33个,有机食品11个。四是积极组织龙头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在巩固好日、韩菜篮子市场的同时,通过组织龙头企业参加各种经贸洽谈会、产品展销会等,积极开发俄罗斯、东南亚和欧美市场,使农产品及其加工品已出口到日本、韩国、朝鲜、香港、台湾、欧盟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全市从事农产品出口加工和出口贸易的企业达到285家,出口品种达100多个。2005年农产品出口额达5.1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6.4%。
    三、加大对农民的服务力度,构建农民增收的平台
    我们主要为农民做好四个方面的服务。一是技术服务。结合乡镇机构改革,我们切实加强农业推广机构建设,保证人员、编制、经费,普遍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农业科技服务网络,在此基础上,通过开展“科技之冬”、“科普大集”、“科技三下乡”活动,举办科技培训班等多种形式,每年发放科技资料38万份,培训从业农民40万人次。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全市确定23个农村劳动力培训基地,两年来,已办各类阳光工程培训班352期,完成职业技能培训26080人,实现转移就业8027人,转移率达到了85%以上。二是信息服务。县(市、区)普遍成立了农业信息中心,定期向农民提供供求信息,引导农民生产和销售。目前全市正在实施“百万农民上网工程”。三是资金服务。积极引导金融单位加大小额信贷的力度,对农户实行信誉贷款,促进金融部门特别是农村信用社和群众的联系与合作,及时为群众发展生产、调整结构提供资金支持。四是组织服务。坚持民办、民管、民收益的原则,积极探索新型的农村合作形式,鼓励和支持各种农民协会发展。全市各类农民协会已发展到188个,带动农户10000多户,有效的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增强了农民闯市场的能力。五是就业服务。我们主要是加强对龙头企业季节性用工的管理,专门制定了龙头企业用工管理制度,明确企业雇佣本地劳动力的比例,鼓励企业就地就近雇用劳动力。龙头企业主管部门还对企业用工情况进行经常性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政府贴息和重大项目安排的重要条件,由此促进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增加了农民的非农收入。据统计,全市3500多家农产品加工企业,每年季节性安排农村劳动力30余万人。
    四、不断深化农村改革,增强农民增收的助动力
    不断深化农村改革,是保障和调动农民增收积极性的动力所在。一是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全面完成农村二轮土地延包工作基础上,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积极探索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全市土地流转面积达43733亩,适度规模经营面积达26286亩。二是继续深化税费改革。一方面认真落实国家“两减免、三补贴”政策。自2004年政策实行以来,全市落实“取消农业税和除烟草外的农业特产税”,减税总额达到8624万元;落实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补贴资金8203万元。“两减免、三补贴” 使全市农民人均减负88.9元。另一方面推广村会计委托代理制,加强农村财务管理。截止目前,全市共有78个乡镇,671个村,除三个村之外,全部实行了村会计委托代理制。通过实行村会计代理制,全市每年可压缩非生产性开支和控制不合理开支2000万元,人均减负14元。教育布局调整等其它配套改革按要求稳步进行。同时加强对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民负担的监管。在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一票否决制”、“责任追究制”和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的基础上,建立起农民负担监督员制度,聘请了400多名农民分别担任市县乡三级的农民负担义务监督员,及时反馈基层农民负担状况,确保增加农民负担的问题得到及时处理。三是加快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在实行双层承包管护经营责任制改革试点的基础上,确定了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改革模式,像土地一样将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经营权一次落实到户或联户,盘活林业生产要素,进一步调动广大林农造林育林护林和合理开发利用森林资源的积极性,发展林业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全市试点已取得成功经验,现已全面铺开。同时按照上级的具体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粮食流通体制、农村供销社体制、农村财政金融体制和农村信用社改革,研究探索农村小型基础设施产权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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