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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桓仁县位于辽宁东部山区,总面积3547平方公里,辖15个乡镇109个行政村。总人口30.3万,其中农业人口22万。1994年被列入国家和省重点贫困县后,我们制定了《三年脱贫规划》并强力组织推进,1997年实现了总体脱贫。2004年被确定为全省县域经济发展试点县,我们确立了“工业强县、旅游兴县、文化名县、生态立县”的发展思路,制定了《县域经济发展(试点)规划》,通过认真组织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
    2005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实现38.3亿元,人均生产总值12599元,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35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572元,分别比1994增长424.8%、432.1%、776.6%和227.1%,年均增长16.3%、16.4%、21.8%和11.4%。十年间解决了7396户、2.8万人的脱贫问题,脱贫率为74.7%。贫困村由1994年的88个减少到35个;贫困乡镇由15个下降到7个。在扶贫开发工作主要了以下工作: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多年来,我们始终把扶贫开发作为“三农”工作的重点,在全县上下形成了以扶贫开发带动各项产业发展的共识。一是充实县扶贫部门领导力量。配备了经验丰富、事业心强的领导班子,同时保证班子的相对稳定性。我县扶贫办领导连续任职时间已长达15年,保证了扶贫开发工作的连续性。二是选派优秀年青干部到基层工作。我们自1995年起,从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选派精兵强将到村任支部书记、副书记,专职抓扶贫开发,他们直接面对百姓,服务群众,将国家的扶贫政策直接贯彻落实到贫困户中,开创了扶贫工作有人干事、有人管理的良好局面。对工作表现突出的下派干部,由扶贫办推荐,组织部考核,提拔重用,并作为干部管理任用的一项制度长期坚持下来。截止到2004年末,已累计向贫困村选派干部162名(其中有68名干部被提拔到领导岗位),为贫困村经济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三是成立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主管农村工作的副书记和副县长任副组长,涉关部门一把手为成员,负责扶贫开发规划制定和组织实施。将扶贫开发工作纳入领导工作议事议程,带头参与扶贫工作,实行具体的“五包责任制”,即每一名实职副县级领导包扶一个乡镇、一个贫困村、一个贫困户、一个重点企业、一个重点项目。乡镇也成立了相应机构以加强领导。四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以向贫困村选派年青干部为契机,加大村党支部建设力度,已完成88个贫困村的基层党支部建设,调整充实了领导力量,提高了贫困村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确准对象,合力攻坚
    由于我县农民人均收入水平相对较低,贫困差距相对较小且不明显,因此在确定扶持对象上,我们多层筛选、公开公示、严格把关。
    一是确定好项目村。首先由扶贫办、财政局共同进村入户,调查、综合农民人均收入,村集体自然资源条件,村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带领农民脱贫致富的责任感,村民的吃苦耐劳、苦干奋斗精神等情况,明确扶持意见,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初定,由县委常委会议研究通过后,上报省扶贫办批准。
    二是选准扶贫户。由扶贫办、财政局、项目村书记和主任、下派到村的干部一起逐户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备查档案,依据扶持贫困户的标准条件进行筛选、登记。对拟扶持的贫困户,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评议认可后,张榜公布,待村民无异议后,登记造册建立正式贫困户档案。
    三是整合各部门资源。首先,实施整村推进工程。省政府自2002年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工程以来,现已累计扶持了57个重点项目村,安排财政扶贫资金2770万元,直接扶持贫困户发展了食用菌、养殖、中药材、林果等四大类产业,现已累计支出扶持产业项目资金1503.9万元,项目直接受益农户4406户,受益人口16182人,项目村扶持的贫困农户人均增收637元。公益项目建设累计完成75个,新上农村自来水工程12处,解决了11600人和3700头大牲畜的饮水问题建设库塘井窖工程7项,解决了7000亩农田和3100亩果药园的灌溉问题;疏通河道48公里,修建堤防工程12公里,增强了贫困乡村抗旱防汛能力;完成村通油路工程63公里;改造农村有线电视线路395公里,项目受益人口达到8.1万人。在产业发展上,给予贫困户资金扶持,引导发展。结合我县林果药业“221”工程和畜牧业“三个一”工程,坚持短平快致富和长期稳定脱贫项目相结合的原则,引导、鼓励贫困户走产业致富之路。对适宜农户独立经营的项目,我们采取了包户措施,即由包扶部门、乡村党员干部及致富能手,每人包扶一个贫困户,负责项目管理、技术指导、产后服务等一条龙的综合无偿服务,保证项目的成功率。此项服务已覆盖42个项目村43.5%的项目户。
    其次,实施移民小区建设工程。我县扶贫工作的难点是《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剩余贫困户的稳定脱贫问题。他们大多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资源贫乏的山区,通过正常扶持根本无法摆脱贫困。我们采取了整合资源,实施异地搬迁的办法。 “十五”以来,先后整合扶贫办、财政局、移民局、国土资源局、农村能源办、民政局、民族事务局7个相关部门资金2776万元,完成贫困户建房1490户,受益人口5501人。其中合理规划,高标准建设了以普乐堡龙泉村移民小区、八里甸秀里村移民小区为代表的9个移民扶贫小区,房屋建筑面积75~80平方米及“四位一体”水、电、电视、电话等配套设施,集中安置贫困户423户、1534人。同时扶持发展了食用菌、养猪等项目,使他们一举实现了稳定脱贫。
    第三,实施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针对贫困人口思想保守、观念陈旧、安于现状的实际,我们充分挖掘了县职教中心的教育资源,开展了农村贫困户富余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2004年10月进行试点,实行“定单”培训,首批培训的92名学员,现均已结业并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技能证书,全部实现了转移就业。2005年县委县政府成立了城乡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输出办公室,7月开始陆续招收了三批学员,使在校培训的贫困劳动力总数达到575人。培训专业有焊工、服装、旅服、导游等。
    三、转变投入观念,严格资金管理
    在投入观念上,由“给钱办事”向建设项目、实现“双赢”和共同发展上转变;资金由无偿使用向有偿滚动使用上转变。财政扶贫资金(每户借款不超过5000元)发放到户后,扶贫办与农户签订借款合同,根据农户发展项目建设周期,确定资金使用年限和还款期限(资金使用年限为1~3年。借款周期一年的,到期全部回收;借款周期二年的,第一年和第二年各回收50%;借款周期三年的,第一年和第二年各回收30%,第三年回收40%)。资金到期由扶贫办回收上交财政扶贫资金专户,继续滚动使用,扶持贫困户发展生产。为确保财政扶贫资金不流失,发挥滚动使用效益,我们实行公务员(教师)担保、专业大户承保、五户联保三种担保方法。同时,在摸底调查贫困户的基础上,我们对每户农户都建立家庭人口状况,经济收入,发展产业项目名称、规模、资金使用额度、年度还款计划、借款合同等档案,实行统一模式进行归档管理,使有关工作内容一目了然。
    在资金使用上,我们实行县级报帐制,保证财政扶贫资金不挤、不挪、不占,全部用于扶贫开发。项目村确定的产业项目和贫困户,全部填写由县统一印制的《项目村贫困户使用财政扶贫专项资金(项目)明细表(代收据)》,农户签字盖章,乡村领导把关签字盖章,报扶贫办批准后,填写《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报帐申请表》,到财政领取现金,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中。对公益项目建设,施工队建设完工后,村提出验收申请,由财政局、扶贫办及相关部门共同验收,施工队到税务部门完税后,凭税务出据的票据,填写《财政扶贫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申请明细表》。乡村领导把关签字盖章报扶贫办批准后,填写《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报帐申请表》,到财政局支取资金。这样,改变了过去财政扶贫资金重放轻管现象,增强了农户和项目单位的责任意识,提高了项目成功率,保证了资金的滚动使用,使有限的资金能够扶持更多的贫困户,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效果。
    总结多年来扶贫开发工作,我们认为有以下六点经验值得继续推广。一是党政要齐抓共管,切实加强扶贫开发工作领导;二是要搞好宣传和发动工作,提高全社会参与意识;三是要将扶贫开发与小康社会建设相结合,提高农村扶贫开发整体水平;四是要把增加贫困农户收入作为扶贫开发重点,进一步夯实经济基础;五是要坚持生产性扶贫和公益性扶贫相结合,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六是要抓好科技扶贫,提高贫困人口的整体素质。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坚持上述经验并先进地区学习,抢抓机遇,开拓奋进,努力开创扶贫开发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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