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重庆12月30日电(记者郭立)重庆巴南区3年前建设的民心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已经顺利使用,可是区建委作为业主,却拖欠承建方工程款长达3年。民心工程在得到一批“民心”的同时,却失去了另外一批“民心”。 
    2003年10月25日,重庆市巴南区政府的十项民心工程之一箭滩河大桥工程通过验收,这项工程由巴南区建委任业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十四冶金建设公司承建。按合同约定,交付使用时,区建委应向承建方支付80%的工程款,结算审计后再付15%,保修一年后全部付清。但该工程竣工并交付使用时,区建委只支付了冶金建设公司工程款216万元,仅占结算总价款的22.4%。为保证大桥顺利通车,大桥在交付使用时,巴南区建委承诺,通车后一定会迅速按合同支付拖欠款并保证民工工资。2003年10月28日,箭滩河大桥举行了热热闹闹的通车剪彩仪式,但是大桥交付使用后,建委并没有履行还款承诺。 
    从2003年底开始,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十四冶金建设公司开始了讨薪之路,数十次派专人催收工程款和函告巴南区建委。 
    2005年3月4日,巴南区建委与承建方签订了箭滩河大桥工程工程款及资金利息还款协议。还款协议明确约定,余款分2005年6月底前、12月底前,2006年6月底前、12月底前四个阶段支付工程款。但是协议签订后,巴南区建委仍未完全按“还款协议”支付工程款,2005年还有20万元没有支付,2006年6月底前应该支付的103万多元也分文未付,2006年12月底前应支付145万多元的工程款,巴南区建委也答复说“今年不能支付”。 
    据冶金建设公司介绍,他们与巴南区建委签订还款协议后,又多次派专人催收和函告巴南区建委,建委主要领导答复“工程是巴南区政府建的,财政不拨款,我们也无力支付”,叫他们找财政局要;冶金建设公司找到财政局,财政局主要领导又答复说“工程业主是建委,应该找业主即建委要款”。就这样相互推诿,一直拖到现在。据巴南区调查,民心工程箭滩河大桥工程竣工决算价为1239万元,工程欠款及保证金利息75万元,共计应付1314万元。目前,区财政已拨付资金1084万元,尚有230万元未拨付。 
    巴南区建委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们只是按照财政局的计划向承建方付款,财政局没有这项安排,我们也没办法。所以,每年财政局安排多少资金,我们就只能付多少。”       (编辑:幽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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