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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金农网讯  记者王久波报道)2007年6月22日上午, 由省农委会同沈阳市农委及法库县政府联合举办的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送法下乡活动现场会在法库县大孤家子镇隆重举行。
    举办这样一个直接面向农村基层、面向广大农民群众的普法宣传活动,既是农业部门正在进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宣传月活动的重要一环,也是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下乡活动正式拉开的序幕,意义重大而深远。《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将于2007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法是一部关系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的法律,它明确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市场主体地位,完善了我国关于市场主体的法律制度,是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之后,又一部维护市场主体的法律。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出台,对于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规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它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一件大事,更是农业产业组织结构、农业企业制度完善的一个里程碑。
    参加此次活动的有省农委、沈阳市农委、法库县政府、法库县农发局、大孤家子镇委、镇政府的有关领导和相关负责人以及大孤家子各类协会会员、附近的农民等共约100人。辽宁省农委农经处处长李思斋主持活动,省农委高伟副主任发表讲话,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提出了明确的意见,并对具体工作进行了部署。沈阳市农委副主任全奎国和法库县县长高宏彬也分别作了现场讲话。现场还举行了省农委向大孤家子镇农民赠送《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单行本、科普读物以及现场咨询等活动。辽宁金农网、辽宁农民报、沈阳电视台、法库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记者到现场参加采访。
    通过举办这次活动,将推动全省各地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广泛开展,必将进一步促进我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规范发展。

省农委农经处处长李思斋主持活动

省农委高伟副主任发表讲话

沈阳市农委副主任全奎国作讲话

村民认真聆听

省农委向大孤家子镇农民赠送《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单行本

农民朋友喜获《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单行本 
(编辑:浅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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