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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政府出台十项要求措施为高考保驾
发布时间:2003-5-16 来源:辽宁农业信息资源平台
【北国网讯】在防控非典的特殊背景下,怎样才能使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又能确保高考期间无疫情传播,无疫情扩散?5月15日,省政府为此提出了十项要求和措施。

  这十项要求和措施是:

  第一,严格按非典防疫要求设立考试场所。各地必须注意选择通风条件好、卫生条件好、便于人员疏散的地方作为考点和考场,考场在考试前和考试中要始终保持空气流通。原则上不得使用空调设备,各考场要配备电风扇,要加强高考期间考试场所的消毒工作,考点要实行封闭管理,时刻保持清洁卫生。

  第二,尽一切努力,为考生的健康和安全提供优质的服务。各考点要为考生提供矿泉水或饮料、体温计、消毒洗手液等。为避免交叉感染,各级政府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考生午间用餐、休息等方案,特别要注意农村考生和外地考生在就餐、居住方面的实际困难,提出切实可行、符合非典防疫要求的预案,同时还要制定明确、具体、可行、为考生服务的交通方案。要根据实际情况为交通有困难的考生,特别是乡镇、农村考生提供高考专用免费消毒车辆负责接送考生。要提供专门的已进行消毒防疫处理的宾馆供外地考生居住、进餐,并要由有关部门专门人员负责监督检查。

  第三,加强考场周边环境管理。公安、交通、环保、工商等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考点四周无噪音、无人员聚集、无干扰等。要耐心劝阻家长不要在考点门前滞留。考试结束后,迅速、有秩序地将考生分成若干批次疏散。

  第四,调整考试科目,取消“3+文理综合+1”科目设置中的加“1”考试。

  第五,充分考虑考试期间可能发生的各种问题,制定充分的紧急情况处理预案。各市要做好每个考场20人的考试预案,一旦我省疫情趋于严重,届时将予以启动。每个考区应准备1—2个备用考点,每个考点应准备3个以上备用考场,以备应急之用。备用考场、考点的外语听力考试的设备必须符合标准。卫生部门要配备足够的医护人员、防护车辆及器具在考点待命。

  第六,高考期间要重点做好我省在外省就读学习考生的非典排查工作。凡在辽宁省报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现在外省学习的考生必须于5月20日之前返回我省,并当日向所在社区和县(区)招考办报告。在家中进行医疗观察15日,经本地防治非典领导小组指定医院诊断无非典病情并出具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考试。对5月20日以后回省参加考试的考生,也必须向所在社区和县(区)招考办报告,并安排在备用考场中隔离考试。对于未报告并造成后果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七,建立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健康状况申报和检查制度。考生凭健康状况申报表和规定的证件戴口罩进入考点考场,进考场后依次脱掉口罩进行考生核对,核对后由考生自行决定是否戴口罩参加考试。考试日前有发热症状的考生,应及时到当地卫生部门指定的高考期间相关人员就诊医院就医,由卫生部门指定的医务人员和考点负责人一起依据医院的病情诊断证明和有关规定决定是否允许其参加考试。

  各地要求考生和工作人员提前到达考点,必须进行体温测试。有发热及异常情况的考试工作人员必须停止参与考试工作,远离考试场所,由后备人员顶替工作。由各市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监考人员是否佩戴口罩实施监考。发热考生要安排在备用考场进行隔离考试,发热考生的休息、进餐、居住环境都要进行严格的防疫和隔离,要为发热考生的监考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器具,并采取果断的防疫和隔离措施。

  第八,取消大规模人员集中的各类招生咨询活动。军事、公安、体育等特殊专业需要加试、面试,应采取多形式、小规模,分市分批进行。参加集中加试的由各市组织考生事先进行健康状况调查,并派专车专人负责接送考生到指定地点,妥善安排考生的住宿、就餐等问题。

  第九,加强非典预防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防范意识。

  第十,严格执行“一天一报,有情况随时报”的报告制度。在考试、评卷、录取期间,每天须有专人对考生及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调查统计、逐级上报。如果发现有考生或工作人员出现非典可疑症状,应立刻向当地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教育办公室和疾控中心报告,并迅速采取有效的防疫和隔离措施。

  据悉,上述措施出台当日,我省已抽调130人组成14个督查组分赴各市,重点督促检查高考预防非典工作。

  
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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