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金农专题 > 春耕春播专题 > 农资市场 > 阅读文档
今年化肥生产供应继续享受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06-3-4 17:43:00来源:农民日报
 
    为做好2006年化肥价格调控工作,促进化肥生产流通,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于近日发出《关于做好2006年化肥生产供应和价格调控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2006年要继续促进化肥生产流通、控制化肥出口和加强化肥流通领域价格管理;继续对化肥生产用电实行优惠电价;继续暂免征收尿素产品增值税;继续对化肥铁路运输免收铁路建设基金;继续暂停对尿素、磷酸二铵、磷酸一铵的出口退税;继续对尿素出口征收季节性暂定关税;对化肥批发和零售价格,仍实行进销差率、批零差率或最高限价等形式管理。

  通知要求,要切实做好化肥淡季商业储备工作,各承储企业要按承储协议的规定,积极组织落实货源,及时储备到位;各地发展改革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承储企业的指导监督,严格检查;已建立省级化肥淡季储备省份的发展改革和财政部门要督促企业完成任务,尚未建立省级储备的省份要抓紧研究制定办法,建立省级化肥淡季储备。

  通知强调,要继续加强市场监管,深入开展化肥等农资价格市场检查,对价格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并选择典型价格违法案件予以公开曝光;要严厉打击经营假冒伪劣化肥、掺杂使假等不正当竞争和坑农害农行为,保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严禁地方封锁,维护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化肥市场秩序。 
  
 
 发表评论
用户: 匿名发表


 特别注意:金农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② 金农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③ 凡本网注明“来源:辽宁金农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盛世金农,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辽宁金农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④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辽宁金农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⑤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辽宁盛世金农网联系。
※ 联系电话:024--23448858
辽宁金农新闻查询
精彩推荐
广告区
金农简介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会员注册 | 免责声明 | 意见反馈 Copyright©2003-2020 辽宁金农 All Rights Reserved.
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信息中心开发 中国网通辽宁通信公司提供支持 | 服务热线:024-23448802 | 辽ICP证B-2-4-20040111号
本网站刊登的辽宁金农网的各种资讯﹑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均为辽宁金农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