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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食品专项抽查:两成多食醋产品不合格
发布时间:2007-2-19 8:37:00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2月18日电(记者 姜雪丽)国家质检总局18日发布的食醋产品专项抽查结果显示,两成多食醋产品质量不合格,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6.8%。

  春节前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部分“年货”食品进行了国家监督专项抽查。其中,食醋产品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吉林、黑龙江、辽宁、山西等14个省份226家企业生产的289种产品。

  本次抽查对食醋的卫生和理化指标感官、总酸、游离矿酸、不挥发酸、可溶性无盐固形物、总砷、铅、黄曲霉毒素B1、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志贺氏菌)、苯甲酸、山梨酸、标签等项目进行了检验,其中总砷、铅、黄曲霉毒素B1、大肠菌群、致病菌项目经检验全部合格。

  抽查结果表明,一是前几年反映较为突出的食醋中防腐剂、菌落总数等指标的单项符合率大幅度提高。二是大型食醋生产企业的产品在市场上占主导地位,在产量和销售量增加的同时,产品的抽样合格率保持稳定,本次抽查中大型食醋生产企业的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1.9%。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有:个别产品苯甲酸超标;个别产品菌落总数超标;部分产品总酸和不挥发酸含量不合格。其他的质量问题包括:部分产品可溶性无盐固形物含量低。此外,个别产品检出游离矿酸,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食醋中不得检出游离矿酸。还有部分产品标签标注不规范。

  抽查中质量较差的产品有吉林德惠万家利工业有限公司松花江酱油厂生产的惠佳老醋、安徽颍上县三桥酱醋厂生产的镇红香醋、河北保定圣海食品厂生产的圣海陈醋、天津市静海县天源调料厂生产的独流陈醋、福建福安市连丰食品酿造厂生产的创丰牌糯米白醋王、河北清苑县高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冀鹏陈醋。

(编辑:幽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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