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肥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通知》(合办〔2006〕54号),要求各地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农民负担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认真落实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规定;深入开展减轻农民负担重点整治工作,主要是“村村通”工程配套集资问题、农业生产性水费问题、农村教育乱收费问题和“一事一议”不规范等问题。通知要求各县(区)、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减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领导,亲自解决突出问题,明确工作要求,既抓苗头,又抓重点,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要继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专项治理部门责任制,强化分工协作,搞好齐抓共管。对问题多发区,要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实行重点监控和黄牌警告,对因加重农民负担引发群体性上访或恶性案(事)件的,要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转发的《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省农民负担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特急皖办电〔2006〕48号),合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做出了重要批示。2006年12月14日-15日,由合肥市农委、水务局、教育局牵头,林业局、纠风办、计生委、物价局、监察局、交通局等多家单位组成三个检查组,分赴肥西、肥东、长丰三县进行农民负担检查,重点围绕当前农村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涉农乱收费、特别是农业生产性水电费征收、农村中小学收费、“村村通”公路集资以及“一事一议”的开展等方面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先后检查了全市14个乡镇近30个村的农民负担情况。检查过程中,要求各地进一步高度重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对农村税费改革和减负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严肃处理当前一些地方出现的农民负担苗头性问题,严防农民负担反弹。       (编辑:幽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