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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水稻天灾绝收可获保险赔付
作者:赖劲松 发布时间:2006-8-24 7:34:00 来源:东南早报

    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经常性地会让新种植的水稻等农作物颗粒无收,百姓一年的生活也会失去经济保障。今后,这样的局面将有所改观。

  从即日起,全省农民可选择参加农业保险为耕作的庄稼添上一份保障,即使遇到自然灾害造成损失,保险公司也将按照保险比例给予赔偿。

  福建省政府下发《关于开展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把省内森林火灾、水稻种植、农村住房保险和渔工责任等与农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纳入保险范围,进行试点。根据省政府规定,各级财政部门将拿出一定的补贴资金用于百姓的农业保险金补贴,不同财力的设区市还将按照不同的比例对农民进行扶持。

  据了解,农业保险范围包括森林火灾保险、水稻种植保险、农村住房保险、渔工责任保险。参加了这些保险,一旦出险,将获得相应的保险赔付。
 

(编辑: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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