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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农业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于2007年10月9日在沈阳辽宁工会大厦召开
    (辽宁金农网讯  记者王久波报道)从10月9日在沈阳结束的辽宁省农业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了解到,辽宁省农业系统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探索新时期、新阶段的工作思路,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农业依法行政和法制工作连年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
    农业立法工作取得新进展
    近年来,辽宁省农委针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重点和难点问题组织开展调研论证,积极推进地方立法,先后有《辽宁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辽宁省耕地质量保护办法》、《辽宁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等法规、规章经省人大或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辽宁省农委还针对农民权益保护和粮食安全等问题开展了调查研究,针对农业植物保护、农村能源建设与管理、无公害农产品管理等重点问题开展了前期立法调研,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果。
    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成效显著
    辽宁执法组织体系建设不断得以强化。目前全省已建立县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19个,市级执法机构2个,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将近四千人,执法专项治理行动成效显著。2005年以来,各级农业执法机构共出动执法人员66.5万人次,检查企业21801个,整顿市场8369个,查获假劣种子261.5万公斤,假劣农药67.9万公斤,假劣肥料239.6万公斤,假劣农机具及配件4759台件,不合格蚕种6500公斤,捣毁制假售假窝点67个,取得了社会效益。

农业部政策法规司李生副司长出席了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他对辽宁的农业依法行政和法制建设工作予以高度肯定与评价
    农业普法和培训工作稳步开展
    辽宁省农委连续三年举办全省农业执法骨干人员培训班,结合农业执法实践,对各市农业执法骨干人员进行集中培训。今年年初,省农委专门组织制定了《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确定了今后5年的普法目标和任务。针对全省农村社会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难点热点,各地也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开展了农业法律宣传活动,积极推进农业法律宣传进村入户。大连市农委在《大连市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中明确提出了普法工作的总体步骤、工作安排、保障措施等;锦州市农委被农业部评为“四五”普法先进集体;沈阳市农委闫亚杰等7名同志被评为全国农业普法先进个人。
    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成效显著
    鉴于近年来农业执法环境和农业执法的依据发生了较大变化,辽宁省农委对涉农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完成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职能分解,明确了省农委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职能的设定依据、承办部门等。组织编印了《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手册》。按照政府法制部门的要求,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对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报送政府法制机构备案。为进一步完善农业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省农委制定了《辽宁省农业行政执法监督评议员聘用管理办法》,在全省劳动模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农业生产企业负责人、农资经销企业负责人和农民中聘请了100名农业行政执法监督评议员,加强对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监督。
    落实党的农村政策扎实有效
    一是全面落实“三补贴”政策。2004-2007年,辽宁共安排粮食综合直补资金40.7亿元,良种补贴资金6.7亿元,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1.4亿元,总计补贴48.7亿元,农民人均受益233.6元。二是加大落实土地承包政策力度。把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纳入第三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狠抓农村二轮土地延包政策落实,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签订承包合同和经营权证到户工作,进行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专项治理,实行挂牌督战,逐村落实,成效明显。三是加快完善农村税费改革配套政策。起草了《辽宁省规范村级筹资筹劳指导意见》、《辽宁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和处置指导意见》和《关于坚持制止和化解乡村债务的意见》。四是积极推进落实扩大县级经济管理权限政策,取得可喜进展。
    农业政策调研不断取得新成果
    辽宁省农委发挥农口部门的综合协调作用,连续三年组织起草省委、省政府落实中央1号文件的实施意见,为省委、省政府当好参谋。同时,辽宁省农委还参与开展了重点县扩权问题调研、农业保险政策调研、新农村建设典型调研和农民增收调研等一系列调研活动,对全省农村经济现状、存在的问题、工作建议等提出了具体意见,在政策调研上作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批成果。
    此次会议的召开,对切实加强农业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依法治农,着力构建和谐辽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编辑:浅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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