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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百姓们购买果蔬后已经不再只进行简单的水洗了,因为太多的农药残留会伤身,不得不增加多道清洗工序;如今,企业销售农产品也不如昔日顺畅了,因为农药残留严重超标,国际出口频频受阻于“绿色壁垒”,严重影响农业和农村经济。在社会各界的强烈呼声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正式出台,有望采取各种措施有效提高我国农产品质量,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社会和谐稳定,农业和农村经济稳步发展。
    在11月2日召开的贯彻实施座谈会上,农业部部长杜青林指出,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实施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自觉性;二要广泛宣传培训,营造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良好氛围;三要抓紧法规配套,夯实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法制基础;四要加快职能转变,提高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能力和水平;五要严格执法监督,巩固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成效。
    为响应国家政策,各省市政府纷纷相继采取措施,加强工作力度,全力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提高农产品质量,全面提升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河北省从大力整顿和规范农业投入品市场、突出抓好生产各环节、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等多方面入手,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湖南省于今年12月开始在全省开展农产品市场准入。四川乐山市抓住食品质量安全的源头,切实抓好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努力确保农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安全。广西北海市增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流动工作站,并配备蔬菜农药残留速测仪,充分发挥其对生产基地蔬菜质量安全的监督作用……
    面对这些许政策措施的纷纷出台,我们的心中自然少不了欣喜,但却依然无法摆脱担忧,这些政策措施的执行会顺利吗?
    在各环节中,农民和企业的思想认识恐怕是最为关键的一环。然而在这个“唯利是图”的经济社会,如果没有足够的利益驱使,农民会甘愿放弃产量,企业会甘愿提高成本吗?农民与企业的矛盾谁来解决呢?企业注重质量,却因农民只重产量而苦于收不到高品质的农产品;朴实的农民规矩生产,却耐不过不法企业的鼓吹利诱,糊涂地跟着开始不法行为。
    面对这样的农民与企业,很多地方会采取强制手段,相信,也只有强制才能彻底解决问题。然而一个问题的解决也会带来更多问题的滋生,贫苦农民付出辛劳后的产品不合格,被强行拒收或销毁,损失谁来补?教训是记下了,可今后的日子又该怎么过呢?进城务工?流离失所?市场农产品的缺口如何弥补?高价进口?全民节食?该问题如果处理不当,将会引起更多的社会矛盾,带来更多的社会问题。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虽然已经出台,其实施的难度却也不容忽视。适逢农闲时节,希望各级政府的大力宣传,可以让农民和企业充分认识事态的严重性,扭转心理,避免在来年遭受无法挽回的损失。
相关链接:百姓:农产品质量安全何时真正安全
(编辑: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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