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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口财政联手打造辽宁农业保险“快船”  ——省农委省财政厅联合举办全省农业保险工作培训班
    (辽宁金农网讯  记者王久波报道)今年,作为国内商品粮大省的辽宁成为第二批中央财政农业保险10个试点省份之一。为了切实提高全省农业保险经办人员的政策和业务水平,进一步推动全省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开展,确保完成试点工作目标,2008年6月12日,辽宁省农委、省财政厅在沈阳举办了全省农业保险工作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全省各市农委和财政局负责农业保险的业务骨干。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保险基础知识、省内部分地区农业保险试点情况、农业保险业务操作流程以及财政保费补贴政策等。

辽宁省农委、省财政厅在沈阳举办全省农业保险工作培训班
    培训期间,省农委、省财政厅的领导还就如何进一步推动全省农业保险工作深入开展召开了专题座谈会,广泛听取各地在开展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并就试点工作中遇到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了讨论。通过培训,达到了更新知识、拓宽视野、明确政策、规范管理的目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政策法规处张奎男处长作发言
    在培训班结束后,辽宁金农网记者就全省农民朋友广为关心的问题采访了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政策法规处张奎男处长。以下为采访实录:
    记者:请您给我们广大农民朋友介绍一下今年我省农业保险参保对象和方式?
    张处长:今年,我省将加大引导力度,组织全省范围内从事玉米、水稻、大豆、花生生产的农户和省级试点地区从事日光温室生产的农户参保。鼓励农业龙头企业自建基地或与农户紧密联结的生产基地实行统一投保,鼓励各类农业专业合作组织为其成员统一投保,鼓励农业生产基地以村为单位联户投保。对具备条件的实行特惠式的全额统保。

全省农业保险工作培训班现场
    记者:今年我省农业保险工作将在哪些地区开展?
    张处长:今年,将在全省范围内推行玉米、水稻、大豆、花生作物保险,由各市农委、财政局联合提出申请,经省同意后组织实施。省级试点地区确定为朝阳市和绥中县,有条件的市可根据本地实际自行确定试点县(市、区),试点时间为2008、2009两个年度。
    记者:我省种植业生产保险保费补贴范围有哪些呢?您能具体介绍一下吗?
    张处长:根据我省实际,今年我省种植业生产保险保费补贴范围确定为:玉米、水稻、大豆、花生生产和日光温室生产。各地根据本地实际,可以在省定重点补贴品种的基础上增加补贴品种,所产生的保费补贴资金由各地自行负担。市、县(市、区)政府在确定对种植粮油作物参保对象给予不低于20%的保费补贴后,省级财政对参保对象给予25%的保费补贴(不含大连市),中央财政再补贴35%的保费,其余保费由农户承担,或者由农户与龙头企业等共同承担。
    对于保险作物的保额及费率,由经办保险公司商省农委、财政厅同意后按法定程序批准,各市依据省确定的标准具体实施。我们已经专门作出了《辽宁省农业种植业保险方案》,近期即可对外正式予以发布。

全省农业保险工作培训班现场进行专题座谈
    记者:今年我省农业保险将选择什么样的保险公司?
    张处长:为了充分体现市场竞争的原则,经对省内保险公司的业务资质、工作经验、资产状况、财务能力、网络建设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我省选择中国人保财险辽宁省分公司和中华联合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承担农业保险的业务经营,具体由各市从省定的保险公司中确定一家保险公司承办农业保险业务。(完)
  (编辑:艾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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