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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年来,从发展群众文化事业到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从计划性的文化产品供应到尊重人民群众文化消费的自主性和选择权,我国城乡文化设施面貌一新,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进一步实现。
加大投入力度 建立保障机制
改革开放30年来特别是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化权益的保障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逐渐形成了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以维护和实现公民基本文化权利的执政理念。
近年来,各级政府不断加大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投入力度。全国文化事业费呈现大幅度增长,2007年全国文化事业费达198.96亿元,比1980年增长了30多倍;各级财政对农村地区、西部地区,特别是老、少、边、穷地区文化建设的扶持力度不断加大;国家拨付专项资金,逐步实施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送书下乡工程等一些重大的文化项目。
开辟公共文化服务新途径,一些省市如江西、安徽、浙江、黑龙江、青海、陕西等设立农村文化事业专项资金,采用政府购买补贴等方式,向基层、低收入和特殊群体提供基本文化服务。
强化基础设施 健全服务网络
30年来,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十五”期间,我国基本实现了县县有图书馆、文化馆的目标。
进一步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形成较为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各地举措连连:
云南省把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在“十一五”规划中,重点抓好千里边疆文化长廊工程、贫困县“两馆一站”建设工程、兴边富民工程、文物维修保护工程。
青海省组织力量,为藏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民族语影视译制节目;鼓励发展“文化中心户”、农村文化大院、民间业余剧团等各种形式的农牧民自办文化,培养和树立了一批示范典型。
广西集中财力,重点突破,在“老少边山穷”地区相继开展了三次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
文化产品日益丰富 发展成果城乡共享
把优秀的文化资源以数字化的方式传输到基层,文化部与财政部于2002年共同组织实施了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开辟了不受地域、时间限制的崭新的文化传播渠道。
让城乡共享文化发展成果,政府有关部门不断探索着新途径。送书下乡工程为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和乡镇配送图书787万册,满足基层人民群众看书需求;流动舞台车配送工程为基层文化机构配备流动舞台车700多辆,到农村开展灵活、多样、方便的文化服务;中国少儿歌曲创作推广计划的实施为未成年人提供了更多的优秀产品。
为广大群众提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化服务,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单位积极转变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
目前,除西藏、海南外,其余29个省份已免费开放试点博物馆、纪念馆和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410余家,另有200多家未列入试点范畴的博物馆主动免费开放。    
(编辑:思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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