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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高度重视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控工作
发布时间:2007-8-24 8:33:00 来源:新华网

    农业部新闻办公室2007年8月23日14时举行新闻发布会,向媒体介绍我国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控及生猪生产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以下为农业部新闻发言人薛亮介绍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控工作的发言全文。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控工作,采取了综合防控措施。农业部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开展防控工作,及时制定并下发了有关技术规范和方案,指导各地切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前一阶段,中国政府主要采取了以下防控措施:

  一是确立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控方针。我们坚持预防为主,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防控方针。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情发生后,及时确定实施以免疫和扑杀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并对高致病性猪蓝耳病进行强制免疫。

  二是抓好重点地区免疫工作。5月初,农业部安排12家企业紧急生产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苗,目前已有11家企业疫苗投入使用,近期还将再安排几家企业扩大生产。为确保重点地区防控需要,农业部对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苗实行统一调拨,重点保证长江流域省份免疫需要,并把种猪和母猪作为免疫重点,有效保护养猪业持续生产能力。目前,新型疫苗生产日生产能力达到700-1000万毫升。截至8月22日,农业部共调拨猪蓝耳病疫苗3.14亿毫升,免疫生猪1亿多头,对有效控制重点地区和重点猪群的疫情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是加强疫情监测和报告工作。农业部已将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纳入疫情快报范围。一旦发现可疑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情,要求各地迅速核实,及时确诊。同时,农业部也将疫情通过网络及时通报到县一级动物疫病防控机构。6月份,农业部向各地下拨了高致病性猪蓝耳病专项监测经费,组织各地开展了猪蓝耳病变异病毒监测。同时,加大生猪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力度,做好预警预报工作,及时发现疫情,消除疫情隐患。为方便公众举报疫情,7月22日,我部在媒体上公布了农业部和各地的疫情举报电话,要求24小时值班,对举报疫情认真组织核查。

  四是坚持依法防控。已经出台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为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控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农业部和各级兽医部门坚持依法防控,将防控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不断规范各项防控措施,科学开展防控工作。

  五是切实加大投入力度。中国政府采取一系列综合措施,加大投入力度,强化生猪防疫,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生猪的公共防疫服务体系。中国对高致病性猪蓝耳病进行免费强制免疫,所需疫苗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对注射疫苗等其他防疫费用,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证;对因防疫需要组织扑杀的生猪,按照一定标准给养殖场户补助。

  六是加强流通控制和检疫监管。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强化生猪调运、交易和屠宰等环节的执法监督工作,强化免疫标识管理。严格对病死猪采取"四不一处理"处置措施,即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对死猪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对疫区生猪限制移动,严禁运输、加工、经营病死猪及其产品,坚决防止疫情跨区域扩散蔓延。

  七是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指导各地进一步完善防控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和应急工作程序,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和物资储备。确保一旦发生疫情,做到有效反应、及时应对,防止疫情扩散蔓延。截至2007年8月22日,农业部共派出93个督查组和专家组,共251人次,指导各地防控工作。

  八是加强科普知识宣传。加大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控知识宣传力度,组织专家深入疫区和生猪主产区,积极开展防治技术咨询、技术交流和培训活动。组织编印防治知识手册、疫苗使用手册及防治知识挂图60多万册(张)。各地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宣传有关政策措施,普及疫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养殖者防疫意识。

  通过采取上述综合措施,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控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全国疫情已得到初步遏制。今年以来,截至8月22日,全国共有发病省份26个,共有病猪25.7万头,病死6.8万头,扑杀17.5万头。目前,发生的所有疫情均被有效控制在疫点上,没有扩散蔓延。7月份,全国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发病4.7万头,死亡1.3万头,发病和死亡数分别比6月份下降51.5%和35.9%,与去年同期相比,疫情大幅下降。

 

(编辑:浅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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