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行政不作为 铁岭行政审批实行超时默许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软环境建设,提高行政审批、行政许可效率,杜绝行政不作为、慢作为的情况发生,铁岭市政府作出决定,今后,对进入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凡属承诺件,将一律实行限时办结、超时默许制度。  
按决定要求,对申请事项在承诺时限内未作出决定的,将视为默许,事项办理终结,由部门窗口首席代表向申请人出具许可决定,由此引发的不良后果及相关责任由部门承担;由于申请人自身原因,在承诺时限内不能办结的,相关部门窗口应提前1天出具书面通知,延期理由和时间须经由本部门行政主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时限到期时,申请人凭通知书到受理窗口领取办理结果,如对办理结果有异议,可直接向市纪检委、监察局驻中心行政效能监察室投诉;发生超时默许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将由市纪检委、监察局追究责任。 
  (编辑:浅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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