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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学举:优惠政策资金纳入村务公开 接受监督
发布时间:2006-5-25 14:44:00 来源:中新网

    前不久,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在武汉市召开“全国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座谈会暨全国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命名表彰大会”,对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重要部署。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组长、民政部部长李学举在接 受《求是》采访时介绍了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当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已对农村不少事项的公开做出了明确规定,深化村务公开将在哪些方面有所体现? 

    李学举介绍说,首先,要确保过去公开的内容能够继续公开。如计划生育政策落实、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宅基地使用、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使用、村干部报酬、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农村机动地和“四荒地”发包、村集体债权债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种粮直接补贴、退耕还林还草等。 

    其次,要把建设新农村中各级财政到村到户的优惠政策和资金及时纳入村务公开的内容。2006年,国家财政支农资金增量要高于去年,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也要高于去年,这其中有许多是政府要发放到村到户的补贴资金和物资,各地应当把它们及时纳入村务公开的内容,接受群众监督。 

    第三,要把社会各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资金和项目及时纳入村务公开的范围,为村民群众所了解。 

    第四,要把新农村建设中村民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及时纳入村务公开的范围。  

 

(编辑: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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