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丰县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刚刚起步,农民本身在知识、技能、信息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局限性;本着“引导不参与、支持不于预、服务不包办”的原则,做到先发展后规范,边发展边提高。
    早在四年前,该县研究和制订了一系列促进农民合作组织发展的政策,县农委帮助合作组织完善章程和管理制度,农业、工商、民政、技术监督等部门协助农民合作组织登记注册,在不违背政策的前提下适当降低门槛,注册资金达到2000元就可以注册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组织,在全县营造了农民合作组织宽松的发展环境。在永得利蔬菜合作社成立之初,工商、税务3年内不进市场收取费用,公安、交通等部门为进入市场卖菜的农民办理绿色通道证书,使农民在买菜途中畅通无阻。在资金投入上,扶持合作组织发展壮大。2005年为西丰县鹿业协会争取国家财政扶持资金20万元,2006年为永得利蔬菜合作社争取国家财政扶持资金20万元,2006年为永得利蔬菜合作社和柏榆乡滑菇生产合作社争取省财政扶持资金15万元,2007年为绿源甜瓜合作社争取扶持资金15万元。这些举措调动了龙头企业、产销大户、能人和乡镇创办合作组织的积极性。目前,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到44个、会员10655人,带动农户13239户。 
    该县以指导和引导为主,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强化农民在合作组织中的主体地位,不随意干预更不包办。既帮助农民学会合作、又帮助农民学会市场经营,既为合作组织提供合作务事方面的服务,又为合作经济提供开拓市场方面的服务、为合作组织在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创造条件。对刚起步的合作组织,帮助他们建章立制,建立有效的民主管理制度、利益分配制度等。使合作从组织到运作、从管理到分配、方方面面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及时帮助合作组织成立党组织、为合作组织健康发展提供政治保证。永得利蔬菜专业合作社在全省率先成立了党支部、开创民间组织的党建先河。 
(编辑:幽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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