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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混肥是近几年我国发展最快的化肥品种。据统计,2004年全国化肥产量约4400万吨(折纯,下同),其中氮磷钾复合肥产量为1200万吨;磷复肥三大主要品种磷酸一铵、磷酸二铵、氮磷钾复混肥产量分别以年均16%、30%、50%的速度增长;复混肥消费量从1980年的27万吨增加到2004年的1204万吨,其占化肥总消费量的比例由1980年的2%增加到2004年的26%。 
    然而,从近十年国家对复混肥产品组织的多次监督检查结果看,全国平均抽查合格率为70%~80%,流通领域抽样合格率均在70%以下。同时,各省也组织了不少抽查,如2005年辽宁省对11个市场93家企业的106个批次产品质量抽查结果显示,合格70批次,抽样合格率为66%。从整体看,目前我国复混肥质量状况不容乐观,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养分指标不合格
    主要包括总养分含量不合格、单一养分含量不合格、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不合格。导致养分含量不合格的原因:一是制售假肥料,反映在产品指标上是养分指标很低,或根本不含有效成分;二是工艺水平差,生产控制不当,反映在产品指标上是养分指标与合格产品差别较小,如总养分指标比标准规定指标低1~2个百分点;三是质量控制不到位,如检验人员检验错误或未做检验,导致个别指标不合格,原料不做检验导致养分偏低等。
    目前,养分含量不合格是复混肥质量的主要问题。以2005年国家化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复混肥抽查为例,在9个不合格产品中,8个为养分指标不合格。
水分指标不合格
    水分指标虽然是物理指标,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出复混肥生产水平。在该类肥料不合格项中,水分指标不容忽视。笔者曾经总结过1999年至2001年复混肥料产品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水分指标不合格占历年抽查不合格产品总数的一半左右。水分指标不合格,除储存不当的原因外,主要是生产环节中配方计算粗放、养分配比不当、烘干处理技术不过关等导致。
产品包装标识不规范
    养分标识不规范是复混肥产品由来已久的质量问题,由于我国尚未对肥料立法,长期以来该类产品的质量管理主要依据产品标准,而早期的产品标准未对包装标识进行明确规定,产品监督执法也多以内在质量为主,因此不少企业为追求市场营销效果,在包装标识上大做文章。抽查发现,包装标识不规范的产品在80%以上。2002年GB18382-2001《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颁布实施后,该问题较以前历次抽查有较大改观,但仍存在不规范问题。除长期存在的如产品名称标识不规范、养分标志不规范、部分以氯化物为基础原料制成的复混肥料在包装上没有含氯标志、以钙镁磷肥为单一磷源制成的复混肥料未在包装上注明枸溶性磷等问题外,目前发现的新问题:一是迎合农民购买热点,在包装袋正面明示实际并不含有的成分“含硝态氮”、“尿素型”等;二是部分企业的企业名称中引用国际知名肥料企业名称主要内容,前面冠以某某省,且包装袋上注明“与香港合资”等内容,极易误导消费者;三是部分企业在商品名称上做文章,如冠名为“俄红肥”,以此冒充俄罗斯产品。
    复混肥生产企业大多数属于年产量在3万吨以下的小型企业。抽查结果显示,小型企业产品质量问题较为突出,主要因企业规模小、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质检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原因。因此,小型企业应针对生产源头和生产过程采取得力措施,以保证持续生产合格产品。
严格控制原料质量
    小型企业生产过程主要是对原料的二次加工过程,原料质量与产品质量密切相关。因此,企业应设定内部原料控制标准,按照标准要求组织检验,按照检验结果对原料进行入库管理。
(编辑:流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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