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农业市场 > 市场警示 > 阅读文档
再拿泔水、垃圾喂猪 违法
发布时间:2006-7-27 10:55:00 来源:千山晚报
    以往,餐馆食堂的泔水,因其成本低廉,一直以来都被用作喂猪的饲料。记者昨日从鞍山市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获悉,本月起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简称《畜牧法》)对此有明确规定,不得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餐馆、食堂的泔水饲喂家畜。 

  据介绍,鞍山市有畜禽养殖户16万户,其中适度规模养殖场(户)1万多户,养殖小区460个。近年来,我市畜牧业迅速发展,去年全市畜牧业产值实现63亿元,畜牧业现金收入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但是,我市畜牧业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一些养殖者不按规定使用饲料、兽药,严重制约畜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影响到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另外,还有不少养殖户认为大饭店里的剩饭、剩菜有营养,所以经常到酒店、食堂挑泔水喂猪,有的甚至直接用垃圾喂猪,以节约成本。

  市动监局畜牧生产处相关人士表示,泔水有传播疫病的风险,即使没有疫病,餐饮垃圾在储存、运输过程中大多都会发生霉变、发馊现象,猪吃下去后就会生病,严重的还会死掉,有的毒素还会通过食物链,逐渐在人体内蓄积,造成人畜共患性疾病的传播。另外,泔水对猪肉品质也会有影响,泔水一般都很咸、很杂,对猪的生长不利。以往相关部门在执法过程中,由于没有相关明确规定,所以具体处罚很难操作掌握。

  新实施的《畜牧法》对畜产品生产和质量安全提出了许多新要求,规定没经过高温处理的餐馆、食堂的泔水,不能用来饲喂家畜;也不能在垃圾场或者使用垃圾场中的物质来饲养畜禽。并规定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使用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相关人士表示,这么规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畜产品的质量。

  此外,《畜牧法》还明确要求畜禽养殖场要建立养殖档案,载明畜禽的品种、数量、来源、进出场日期;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投入品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检疫、免疫、消毒情况;畜禽发病、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等。相关人士表示,此举强调了产品质量的可追踪制度,这样一来,消费者如果买到不合格的肉,就可以追查到底,确保老百姓吃上“放心肉”。 
 
(编辑:浅草)
 相关资讯
 图片资讯
 发表评论
用户: 匿名发表


 特别注意:金农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② 金农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③ 凡本网注明“来源:辽宁金农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盛世金农,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辽宁金农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④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辽宁金农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⑤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辽宁盛世金农网联系。
※ 联系电话:024--23448858
金农简介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会员注册 | 免责声明 | 意见反馈 Copyright©2003-2020 辽宁金农 All Rights Reserved.
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信息中心开发 中国网通辽宁通信公司提供支持 | 服务热线:024-23448802 | 辽ICP证B-2-4-20040111号
本网站刊登的辽宁金农网的各种资讯﹑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均为辽宁金农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辽宁金农新闻查询
精彩推荐
广告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