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直补金5月1日至10日向农民发放
“2007年粮食直补金必须在5月10日前全部发放到农民手中。”这是4月19日在沈阳举办的全省粮食直补资金发放工作培训班上,省农村经济委员会向全省各级农业部门传达的省政府要求。省农委还就此开通了粮食直补金发放咨询热线12316,各市、县农业部门也将开通咨询服务热线或公开咨询电话,解答农民提出的粮食综合直补政策问题。
据省政府转发的《2007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的实施意见》要求,4月21日至4月30日,是核实、公示农民二轮承包土地面积,确定粮食直补标准阶段。由乡(镇)农经站依据各村与农民签订的承包合同和粮食直补政策,进行二轮土地承包面积公示,接受农民监督。5月1日到5月10日为粮食直补金发放阶段,各乡(镇)农经站依据本县(市、区)确定的统一补贴标准,将承包面积公示表提供给当地财政所,由财政所与当地信用社办理补贴款划拨手续。同时,由农经站或村委会向领取粮食直补款的农民签发《2007年种粮农民领取粮食直补资金通知单》。
省农委在培训班上要求,全省各级农业部门在二轮土地承包面积统计核实、公示和粮食直补款发放过程中,要让农民真正了解粮食直补政策,掌握政策,享受政策。在粮食直补金发放过程中,务必严格遵守有关政策规定和财经纪律,切实管理好粮食直补资金。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套取粮食直补资金,严禁村级组织抵扣农民的各种欠款或集资款等,严禁村委会或其他人代签代领粮食直补款或储蓄存折。为严肃纪律,杜绝有禁不止现象的发生,我省将从今年开始,对粮食直补金发放过程中存在的违纪问题实行通报制度。
(编辑:幽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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