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全省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工作,要求年内全面实施此项工作。副省长胡晓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宣布了省政府关于辽宁省国有农场税费改革方案。方案要求,各市要在2006年内全面实施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并实现“三个确保”:一是将国有农场农工承担土地承包费中类似农村“乡镇五项统筹”和收费全部免除,确保将农工较重的负担减下来。二是推进国有农场管理体制和各项配套改革,确保农工负担减轻后不反弹。三是逐步理顺国家、国有农场与农工之间的分配关系,确保国有农场经营有序、生产发展、社会稳定。
此次我省国有农场税费改革的范围是:凡从事农业生产,并由场内农工交纳土地承包费(管理费或租金)的国有农场(含农场,原种场、良种场、示范场、蚕种场,林场、苗圃,种畜场、良种繁育场,渔场、渔种场,监狱农场、劳教农场等)。改革的主要内容有,从2006年起,对国有农场农工承担的类似农村“乡镇五项统筹”(即九年义务教育、计划生育、优抚、民兵训练和乡村道路建设等五项)的收费全部免除,对国有农场农工承担的类似农村“村提留”的收费予以部分免除,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加大农工减负力度等。
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市主管副市长,有改革任务县(市)的县(市)长,涉农区区长在各市分会场参加会议。      (编辑:乃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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