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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关于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的意见》精神,继续落实省农业标准化工作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在2005年试点工作基础上,省农委决定2006年在苏家屯、新城子、岫岩、新宾、抚顺、桓仁、凤城、北镇、大石桥、阜新、西丰、开原、建平、凌原、大洼、建昌等16个县(区、市)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下称“三品”)整体推进工作,并下发了《关于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整体推进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分5部分:
    一、提高对“整体推进”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明确规定了无公害农产品是市场准入的最低标准,农业部要求用5-10年时间全国食用农产品基本达到无公害化生产。农业部《关于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的意见》提出要“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加快发展绿色食品,因地制宜发展有机农产品。”《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提出要“大力推进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建设,建立“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省农业标准化工作会议也提出了“到2007年我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达到种植业总规模的50%,其中菜篮子产品基本实现无公害化生产”的具体目标。
    “三品”认证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对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检验,是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有效途径。开展“三品”认证整体推进工作是“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进一步延伸,是普及农业标准化生产的需要,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向纵深发展的需要,是探索因地制宜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需要,有利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的提高,有利于全省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增强。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为基础,以建设有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动的示范基地为重点,健全、推广农业技术标准,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加快“三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速度,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全面推动“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实施,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工作目标。在完成县域环评的基础上划定“三品”适宜生产区和限制生产区,突出优势产业,采取“政府组织、统一规划、集中申报、整体推进”的方式,加快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速度,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三品”生产基地,培植一批有一定知名度的辽宁农产品品牌。
    “三品”生产面积当年要达到适宜生产区的80%以上;“三品”认证数量,每县(市)要达到20个以上,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企业要达到5家以上。以有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动的示范基地为重点,辐射其他地区,突出抓好菜、果、米等菜篮子产品基地建设,重点建设1-2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生产示范园区,按照要求选择2-3处基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是制定技术标准,统一组织培训。依据国家、行业标准,省地方标准制定符合当地生产实际的技术标准。标准应涵盖产地环境条件、投入品使用技术、主要农产品的生产操作规程等方面,逐步形成具有当地特色的标准体系。技术标准要简化为农民可以接受的作业历。
    要实施大规模标准化生产和“三品”认证技术培训。一是按照同类农产品生产区域,组织针对农民的生产技术培训,培训重点为“三品”常识、标准化生产要点,特别是农业投入品使用技术、禁用限用投入品的替代技术。二是对产地认定、产品认证申请人进行培训,培训重点是“三品”常识、标准化生产的组织、产地认定、产品认证程序。从事“三品”生产的农户培训率要达到80%以上,“三品”认证申请人要达到100%。
    二是严格管理投入品。抓好农药、肥料、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管理是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的关键。一是措施得当,政府有关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操作性较强的禁用、限用农业投入品管理办法;二是监管有力,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对农资市场不定期检查,对销售、使用国家违禁农业投入品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和制裁;三是技术创新,要运用各种农艺措施将病虫害发生率降到最低,并采用综合防治方法防治病虫草害,减少化学投入品的使用;四是凡是有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带动的基地必须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做好生产记录。
    三是建设生产示范区。在县(区)选择1-2处由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的、具有一定规模、基础设施完善、技术力量较强、产业化水平较高的基地作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示范区,并在醒目位置设立标牌。示范区要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产品认证及管理等方面起到示范、引导作用。
    四是积极组织“三品”认证。要在完成县域环评的基础上划定“三品”适宜生产区和限制生产区。在此基础上,由县农发局统一组织“三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申报工作。根据农业部12号令,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申报主体必须是农业生产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产品行业协会、乡镇以下事业单位和个人。对于全县能够实施统一管理,产业化、商品化程度较高,种植区域比较集中的优势农产品,原则上可以在设立二级管理机构的基础上,由县里指定具有组织管理能力的单位统一组织申报。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必须由企业申报,必须有产品商标,企业必须与生产农户签定原料收购合同。
    五是抓好质量追溯试点。选择2-3处基础条件较好的基地建立农户编码系统和投入品记录卡制度,根据生产组织者的不同和产品包装及流向的差异摸索不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模式(具体办法见附件)。此外,2006年整体推进县(市)申报的上市无公害农产品要全部加贴无公害农产品标志。     六是加强质量监管。县农发局要在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的基础上,按照省农委《关于进一步明确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监管职能的通知》([2006]87号)精神,抓好“三品”基地日常管理,在生产季内安排一次“三品”基地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早解决。对认证产品的标志使用情况结合年检工作进行重点检查,发现不规范现象后逐级上报,由相应部门提出处理意见,以确保整体推进工作质量。
    四、工作程序
    一是组织摸底调查。一要进行生产环境调查。主要调查环评后是否有新增污染源,超标区域面积及治理措施等。二要对投入品管理调查。抽查农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销售市场,当地是否有关于投入品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三要对申请人摸底确认。根据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和“三品”认证的不同要求,筛选并确认申请人及申报产品。摸底调查完成后要形成报告报所在市农委。
    二是制定实施方案。要在市农委的具体指导下依据本实施意见制定实施方案,并报省农委。实施方案要明确此项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人、具体工作任务,按作物布局划分生产区域、确定产地认定、产品认证申请人及工作经费安排等。
    三是积极开展工作。要根据实施方案抓紧各项工作的落实,必要时省市两级可采取现场办公的办法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对申请人上报的材料进行统一组织,经审查合格统一上报。对统一组织上报的“三品”认证材料,省农委将开辟“绿色通道”,由市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采取现场办公的形式,集中文审、现场检查,减化认证程序,加快认证速度,提高认证效率。
    四是组织评审验收。年底前省农委组织由市农委参与的项目验收小组,依据验收标准对各单位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验收。验收采取现场考察、听取汇报相结合的形式,根据各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打分。首次验收没有通过的单位要进行整改,并予以通报。
    五、切实加强对整体推进工作的领导
    各整体推进县农业部门要精心组织,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同时,为当地政府当好参谋,发挥政府在整体推进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如有必要,可建立由相关部门参加的工作协调机构。所在市农委要切实做好工作指导、基地抽查、标志监督检查工作,并配合省农委进行评审验收;要保证落实好工作经费,除省财政下拨的专项经费外,要积极争取配套资金,并采取切实措施,保证将专项资金用于制定技术标准及作业历、宣传培训、认证与监管、保证工作机构必要的办公条件、生产示范区建设等方面。
  (编辑:浅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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