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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采取六项措施加强春季草原防火工作
发布时间:2006-3-11 7:58:00 来源:农业部

    从农业部新闻办公室获悉,3月15日起我国将全面进入春季草原防火期。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草原防火工作的部署,农业部于3月9日召开草原防火指挥部会议,总结草原防火工作的成效与经验,部署今年的草原防火工作。农业部副部长、草原防火指挥部总指挥张宝文对春季草原防火工作作了具体部署。

  张宝文说,我国是一个草原大国,拥有天然草原近60亿亩,占国土总面积的41.7%,居世界第二位。草原是我国国土的主体和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畜牧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农牧民赖以生存的基本生产资料。做好草原防火工作事关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国家生态安全,事关我国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张宝文指出,随着生态保护建设力度的不断加大,草原植被恢复较快,高火险等级的草原面积不断扩大。草原地区经济的发展也导致人员流动频繁,火灾隐患增多,再加上全球气候变暖等因素的影响,草原防火形势日趋严峻。各级草原防火部门要有清醒的认识,对草原防火总体形势的严峻性不能低估,对发生重特大草原火灾的可能性不能低估,对做好草原防火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不能低估。要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将草原防火的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做好。

  张宝文强调,3月15日至6月15日,是全国春季草原防火期,特别是“清明节”及“五一”黄金周,均为草原火灾的高发期。各级草原防火部门要重点做好六项工作:一要层层落实草原防火责任制,全面履行草原防火职责。各地要早动员、早部署,全面落实草原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不断完善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切实提高扑火救灾应急反应能力。二要加强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全民草原防火意识。要通过广泛开展草原防火法规和常识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草原地区干部群众的防火意识和自觉性,真正做到草原防火的群防群控。三要加强草原的火源管理,坚决杜绝火灾隐患。要严格执行草原防火管制制度,划定草原防火管制区,规定草原防火管制期。在“清明”、“五一”和“十一”三个关键时期,对重点地段进行重点防范, 加大巡查力度。四要加强草原火情监测预警,保证火情信息畅通。草原防火期内,各级草原防火部门要严格执行草原防火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草原火灾报告制度,不瞒报、不迟报,确保火情信息畅通。五要突出加强边境地区和林区周围的草原防火工作,确保草原森林安全。草原防火隔离带是防止外火入侵的重要基础,对草原防火隔离带开设不符合要求的地段,要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确保草原防火隔离带真正发挥作用。六要抓好草原防火的监督检查,确保防火万无一失。各地要对草原防火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扑火机具、车辆装备完好,后勤保障有力,随时做好打硬仗的准备。

  会议由农业部办公厅主任、草原防火指挥部副总指挥刘维佳主持。草原防火指挥部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

  据悉,农业部已经下发《关于切实加强草原防火工作的通知》,并派出三个检查组赴草原火灾重点省区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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