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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四项措施保护耕地和农民权益不受侵犯
发布时间:2006-3-10 8:22:00 来源:新华网

    [尹成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统筹考虑,特别要注意从实际出发,解决发展当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当中,最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要保护好农村的资源,特别是耕地资源,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尤其是对基本农田要实行严格的保护。对耕地的占用审批,要严格遵循审批制度和程序进行。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推进,每年农村正常占用的土地达到400多万亩,其中大约有200多万亩是属于农民的耕地,这些耕地的占用,可能使100多万农民失去耕地。

  中国政府对这个问题非常重视,提出了一系列保护耕地、保护基本农田、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的政策和措施。第一,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尽量减少失地农民。对耕地的占用要严格审批,不得随意占用农民耕地和基本农田。第二,对被占用耕地的农民给予合理的补偿,严格按照国家关于被征、占用耕地的补偿政策,把补偿资金及时足额地落实到村、落实到农户。

  第三,要安排好失地农民的就业。对被占用耕地的农民就业,要按照当地有关政府的安排,扩大就业门路,发展农村的第二、三产业,不要因为耕地被占用,而使农民失去生计、降低生活水平。

  第四,对生活困难的农民,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因为被征地,农民失去了土地或者一时还没有就业,生活生产上发生困难,我们要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最基本的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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