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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改革农村征地制度基本思路已确定
发布时间:2006-3-9 8:12:00 来源:中国青年报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杜鹰今天在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农村土地征用、占用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已定,即如果是公益性用途,必须提高征占用地补偿标准;如果是商业性用途,必须引入市场机制。 

    出席此次新闻发布会的农业部副部长尹成杰证实,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推进,每年农村正常占用的土地达到400多万亩,其中大约有200多万亩属于农民的耕地。“这些耕地的占用,可能使100多万农民失去耕地。”他说。 

    正在北京召开的两会上,很多代表委员都呼吁改革现行的农村土地征占用制度,提高对失地农民的补偿标准,并为失地农民提供足够的社会保障。 

    国家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陈锡文此前表示,征地制度改革的核心在于,建设用地是否都由国家垄断,是否都由国家征收过来之后再提供给开发商使用。换句话说,其实质在于农村集体使用的土地能否直接进入建设市场。“这件事情关系非常大,一旦失控的话,中国宝贵的土地资源将会大量流失。”陈锡文表示,征地制度改革尚待进一步研究,在未找到很好的控制办法之前,改革只能是渐进的。 

    尹成杰说,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当中,最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要保护好农村的耕地资源,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对基本农田实行严格的保护。对耕地的占用审批,要严格遵循审批制度和程序。 

    他强调,对被占用了耕地的农民要给予合理的补偿,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征用、占用耕地的补偿政策,把补偿资金及时、足额地落实到村和农户。同时,要安排好失地农民的就业,不要使农民因为耕地被占用而失去生计,降低生活水平。“因为被征地,农民失去了土地,一时还没有就业,生活、生产有困难的,我们要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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