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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从国土资源部获悉,2005年度国土资源部经审查共核减不合理用地69478亩,其中耕地22609亩。2005年,按照有关省级政府回函提高的征地补偿标准及在审查过程中地方政府提高的补偿标准测算,已增加给农民的征地补偿费达2.3亿元。
据了解,2005年,国土资源部严格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宏观调控政策,对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重要国防军事项目,以及国家发改委和国土资源部确认的重点急需建设项目用地,提高审查效率,保障经济建设必需用地。对未通过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检查验收的省(区、市)城市建设用地和未公布审核通过的各类开发区用地暂停报批。对报国务院批准的城市建设用地,涉及别墅、高档住房用地严格控制,经济适用住房等普通商品房用地尽快办理,加大土地供应量,平抑房价。
为大力推进土地集约利用,2005年,建设用地审查报批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土地供应政策,对于国家产业政策明令禁止的建设项目,坚决停止供地。对于闲置土地较多、未供地比例较高的城市,暂缓新增用地的报批,从严控制用地总规模,促进内涵挖潜。对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户知情、确认、按规定申请听证等程序和征地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严格审查,对补偿标准偏低、安置措施不落实的项目,发函要求地方政府提高补偿标准、完善安置措施。严格审查和控制建设用地项目占用基本农田,将不符合法律规定任意占用基本农田的用地项目坚决退回报批单位,要求另行选址建设;对符合法律规定占用基本农田的,要求落实补划工作,做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对部分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补划情况进行了实地核查,确保基本农田补划落实到具体地块。同时,强化建设用地批后监督管理工作,对部分省(区、市)建设用地项目征地补偿安置、补充耕地、土地利用等情况分期分批进行核查,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纠正。
据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有关负责人介绍,2006年,国土资源部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重点是: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管理,提高补充耕地质量;规范征地补偿标准,加快征地制度改革;完善土地审批制度,提高建设用地审批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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