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出台。《意见》要求各地要把有限的政府补助投资投向广大农民群众当前最迫切需要解决的方面去,各级政府的补助投资要向需要“雪中送炭”的项目倾斜。
《意见》认为,当前总体上看,新农村建设开局良好、进展顺利,但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特别是一些地方对新农村建设的认识和理解存在偏差,没有抓住发展农村生产力这个根本;一些地方脱离当地农村实际水平,超越农民承受能力,工作上急于求成、盲目攀比、搞形式主义,出现了重复建设、投资浪费等苗头性问题;个别地方还存在着借新农村建设之名,违背农民意愿,随意调整农民承包地和宅基地等损害农民权益的现象。
针对以上问题,《意见》强调,各地要把有限的政府补助投资投向广大农民群众当前最迫切需要解决的方面去,各级政府的补助投资要向需要“雪中送炭”的项目倾斜,不能把政府投入过分集中在少数点上。各地新农村规划既要努力把公共服务延伸到农村去,又要防止加重农民负担和增加乡村负债搞建设;既要优先解决农民最急需的生产生活设施,又要始终注意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防止把新农村建设变成新村庄建设。
《意见》认为,东部地区和大中城市郊区经济比较发达,农民收入水平较高,要着力在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加大村容整治力度等方面下功夫,为全国其他地区推进新农村建设探索经验;中部地区是我国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和传统农区,要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放到重要位置;西部地区农业发展相对落后,要把着力点放在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发展特色农业、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加强生态建设和保护等方面。
《意见》强调,各地要下决心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把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国家财政新增固定资产投资的增量主要用于农村,逐步加大政府土地出让金用于农村的比重。各级政府要努力增加本级财政预算用于农村建设的投入,继续支持粮食生产,不断加大对农村饮水、公路、沼气、电力投入力度;继续支持农村科技、教育、医疗等基础设施建设。    (编辑:浅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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