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08年农村沼气国债项目建设任务为3902户,项目总投资1459.5万元(中央总投资468.24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66.21万元,农民自筹825.05万元)。其中本溪县2084户,明山区805户,南芬区1013户。
    本溪县从2006年开始实施沼气国债项目,经过两年多的运作,积累了一定的经验,该县于2007年5月成立了沼气协会,为200多农户提供免费清理沼液沼渣等服务,受到广大农户的欢迎,为进一步推进沼气国债项目打下了基础。2008年该县再次获得沼气国债项目。现已建成200多户,到年底预计可完成1000户。南芬区和明山区虽然是第一年实施农村沼气国债项目,但他们能够认真组织学习、实施,现项目建设进展顺利。 (编辑:思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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