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台安县立足县情,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和谐台安建设的主题,以强化“六动”为载体,统筹规划,科学定位,因地制宜,创新突破,取得了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阶段性成果,探索和实践了具有台安特色的新农村建设之路。 
    一是组织推动。中央做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后,台安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足县情,准确定位,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和谐台安建设的主题,全力、全员、全速、全责推进。为强化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的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所属68家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为县委、县政府所属正科级独立机构,定编8人,负有全县新农村建设组织规划、政策调研、工作推进、协调指导、督查考评等10项职能。各镇场区也设立了专门机构,派驻了新农村建设驻村业务指导员。并成立了新农村建设重点工程攻坚推进组,明确各项重点工程的县级负责人、责任部门和主要职责,形成了上下衔接的组织领导体系。为完善新农村建设推进机制,县委、县政府统一制定印发了《台安县全面加强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台安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台安县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台安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基础设施重点工程建设奖励扶助政策》、《关于创建农民人均收入万元村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同时每年召开一次全县新农村建设表彰动员大会、定期召开全县新农村建设拉练会和重点工作推进会,进一步推动了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全面落实。  
    二是共建联动。2006年以来,按照“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原则,台安县创造性地开展了“部门帮村、企业联村、园区带村、能人治村、人才兴村”和全县党群、教育部门“五个一”(万名党员干部、万名企业职工、万名青年团员、万名农村妇女、万名中小学生)共建新农村等社会共建活动,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落实了县级领导负责、相关部门牵头组织实施的共建责任制,围绕“六新”内容,明确了联、帮、带“十个一”目标,即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村屯规划、培植一个优质优势的特色产业、兴办一个强村富民的企业项目、提供一批转移农民的就业岗位、注入一笔村屯亟需的帮扶资金、塑造一个整洁优美的村容村貌、开辟一个设施完备的文化广场、培育一批文明向上的现代农民、打造一个和谐平安的稳定环境、建设一套充满活力的基层组织,进一步增强了社会各界共建新农村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营造了人人关心新农村、人人建设新农村的良好社会氛围。目前已有82家企业、89个部门、52个工业农业园区分别与共建村建立了联、帮、带关系,累计注入帮扶资金1000多万元,扶持开发强村富民项目560多个,村“两委”和各类协会吸纳懂经营、会管理、带富能力强的治村能人300余人(其中有3名企业家驻村任村党支部书记),99名大学生被选派到村委会任科技副主任。通过广泛开展社会共建活动,形成了全民共建的整体合力,有力推动了新农村建设的深入开展。 
    三是示范带动。台安县依据县情,确定了“三步走”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即 2006年为启动示范阶段 ,按照“一村当先、十村示范、百村创建”的总体工作思路,综合考虑各村的现有基础优势和发展特点,确定新开河镇雷屯村为“一村当先”试点村,梅家、大汪、小红旗等村为“十村示范”试点村,各镇场区每年确定20%的行政村作为创建村,与试点村同步进行规划建设; 2007年—2010年为整体推进阶段 ,从2007年起,全县每年确保有近30个村达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基本标准,到2010年全部实现基本达标; 2011年—2015年为全面提高阶段 ,根据当时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全县新农村进行完善提高,使全县的新农村建设进一步提升层次,提高水平,农村的面貌发生明显改观。2006年以来,台安县始终把培植树立新农村建设典型村作为重点工作,狠抓不放。按照“富民产业升级、村屯环境整洁、基层组织创新、乡风文明向上、社会保障有力、群众安居乐业”的新农村建设基本标准,先行完成了19个示范、创建村的村屯规划编制工作,并严格按照规划实施建设。为打造样板,对示范、创建村在各项投入上适当倾斜、在领导力量上重点加强、在建设模式上大胆创新、在工作进程上适度超前、在建设标准上适当提高,并全面推行“自主申报、统一考评、择优定向、动态管理”的典型示范机制,营造了“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充分调动了各级组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2007年全县涌现出了雷屯村、大台村、乔坨村、南岗村、西平村、梅家村等15个县级标兵村和36个创建村,其中雷屯村进入全国文明村行列。 
    四是政策驱动。2007年以来,台安县委、县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奖励扶助政策,划拨出500万元作为专项奖励扶助资金,充分调动了基层干部群众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一是制定《关于创建农民人均收入万元村的实施意见》(台委办发[2007]17号),明确了培育专业村、开发特色村、打造品牌村、转化落后村、争创小康村和农民人均收入万元村的总体规划以及奖励扶持办法。经县农经总站核实、县农调队评估,对年终涌现出的22个农民人均收入万元村兑现奖金220万元;二是制定《台安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基础设施重点工程建设奖励扶助政策》(台委发[2007]17号),明确了精品街路、改厕、改灶、文体广场等新农村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内容、以奖代补标准以及具体奖励扶助办法。通过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及县直相关部门的实地验收,共对14个镇(场区)、36个村新建成的50余公里“五统一”精品街路、20个文体广场、5处生物质燃气站和秸秆固化站、3100座卫生厕所、173盏村屯主街路太阳能路灯、86个垃圾集运箱等工程兑现奖励资金271.2万元;三是制定《关于优秀村党支部书记任镇场区党(工)委委员或镇(场)长、区主任助理的实施意见》(台委办发[2007]34号),规定了优秀村党支部书记的提拔条件、选任步骤和有关要求。经县委组织部考核,对4名新农村建设优秀村党支部书记予以提拔任用,分别出任了镇(场)党委委员和镇(场)长助理。 
    五是考评促动。台安县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制定了《台安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考核办法》,每年年终由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牵头,协调新农村建设工作推进组成员单位,组成综合督导考评小组,采取动态检查与静态考评、上查和自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自查申报的镇场区、村和县直部门进行全面考核、评分。对各镇场区和县直包扶共建部门年终考核实行百分制;对行政村年终考核按照“六新”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分,每“一新”为100分,满分为600分。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年终考评结果进行奖惩,对年终考评得分前5名的镇场区授予“新农村建设先进镇场区”称号;对年终考评得分前10名的县直有关部门授予“共建新农村先进单位”称号;对年终考评得分超过550分的,确定为全面达标村,授予“新农村建设标兵村”称号;对年终考评得分450以上—550分的,确定为基本达标村,授予“新农村建设先进村”称号;对年终考评得分350—450分的,确定为初步达标村,对得分350分以下的村,不予表彰。凡年终考评排名落后,试点、创建、共建工作不能完成年度责任目标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对各项新农村重点工程建设,也组建了专项考评验收小组,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督导、检查和验收,兑现奖惩。通过督导考评,进一步调动了各级党政组织和领导干部的积极性,确保了各项新农村建设任务的全面完成。 
    六是“五型”互动。台安县根据所辖各镇(场、区)、村不同的自然和人文资源特点,突出当地特色,将村屯建设分为五种类型: 一是农民新村型。对以台北区梅家村和富家镇北站村为重点的动迁、移民村屯,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打造现代农民新村。目前,两村、5处(北站新区40户、梅家安居花园30户,梅家新村别墅区110户,梅家新村平房区两处220户)、400户农民新村建设已竣工入住。 二是产业支撑型 。对经济比较发达的村屯,依托种养业小区、商业一条街等建设标准村屯,全县涌现出了小红旗村、康家村、乔坨村、大汪村等一批产业支撑型实力村。 三是镇村结合型。对镇(场区)政府所在地村屯,结合小城镇建设,完成标准村屯建设任务,高力房、黄沙坨、新开河等五个镇分别成为省、市级小城镇建设示范镇,其政府所在村的城镇化水平明显提升。 四是公路(旅游景点)联结型 。依据重点公路沿线和旅游景点、人文景观,搞好沿途村屯建设,西平村、九鄂村、岳家村通过分别开发森林公园、少帅陵和张老道家宅,已成为新兴的旅游景区。 五是环境整治型 。通过“四清四改”(清路障、清垃圾、清柴垛、清粪堆,改路、改水、改厕、改灶)、绿化美化亮化,从根本上改变村屯面貌,雷屯村、镇南村、南岗村、大台村等一批村屯基本达到了庭院净化、路面硬化、周边绿化、街道亮化、村屯美化的“五化”标准。(编辑:思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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