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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仲裁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提高仲裁、调解员依法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的能力,更好地做好全市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7月8日,由抚顺市农委组织的为期两周的四期全市农经干部培训班在抚顺市罗台山庄举行。各县、区农经干部、乡农经站长及代理办人员、村书记或主任、村会计或计帐员等共800多人参加了培训。此次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的调解与仲裁;农村土地征占补偿费的专项治理;规范土地流转的相关政策法规,以及农村财务管理、村务公开、“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等,培训由省农经处副处长孙军、新宾农发局农经股股长王永发主讲。
    通过这次培训,使我市农经干部认清当前农村经营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更深刻的理解了农经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提高了农经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政策水平。 
  
                          (编辑:思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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