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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年以来,葫芦岛市全面落实了农村二轮土地延包政策,特别是《农村土地承包法》颁布实施后,该市农业承包合同、土地地经营权证签订发放率达到100%,将土地以物权的形式交给农民。针对农村土地承包确权到户以后,农户经营土地规模小、生产成本高、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差的问题,该市从2003年11月份开始,率先进行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介服务试点工作,按照依法、有偿、自愿和“管理、服务、公开”的原则,采取在乡镇建立土地流转中介服务中心、村级建立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站的办法,实行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农民土地对外流转的价格,由农民自己与承包方协商,政府为其搞好管理,中介组织为其搞好服务,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商品形式推向市场。
    经过4年试点运作,葫芦岛市农村土地流转逐步向规范有序方向发展。全市共建立了56个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站,土地流转面积达到15.3万亩。其中,转包6.1万亩,转让1.4万亩,互换1.8万亩,出租2.8万亩,入股2.4万亩,其他形式流转0.8万亩,涉及农户3.8万户。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建立,使农村土地资源得到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提高了土地流转的综合效益 (编辑:乃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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