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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正式实施。8月1日,大连市工商部门批准了该市第一家适用新法后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瓦房店东马屯水果专业合作社,这标志着该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正式步入法制化和规范化的轨道。
瓦房店东马屯水果专业合作社的前身是瓦房店东马屯水果产销协会,去年10月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后,这个合作社就开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筹备组建合作社。一是制定章程。制定了《东马屯水果专业合作社章程》;二是建立组织。选举产生了由16人组成的理事会、监事会;三是健全财务制度。建立了《东马屯水果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四是全体成员共同出资。这个合作社共有成员109人,其中企业成员1人,全体成员共同出资总额达到316000元。通过建章立制,使合作社进一步规范。
  (编辑:幽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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