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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国家继续实施水稻良种推广补贴政策,支持粮食生产区农民种植优质专用粮食品种,提高种粮效益。水稻良种补贴以种植面积为基础给予补贴,每亩补贴15元。
    截止目前,辽宁省财政厅下达盘锦市2007年第一批农作物良种推广补贴资金2426.1万元,补贴面积为161.74万亩。该市财政及时将补贴资金下达到县区。其中:盘山县补贴面积61.85万亩,补贴金额927.69万元;大洼县补贴面积89.83万亩,补贴金额1347.42万元;双台子区补贴面积0.95万亩,补贴金额14.27万元;兴隆台区补贴面积为9.11万亩,补贴金额136.72万元。
    为落实好国家良种补贴政策,加强补贴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农民手中,财政部、农业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水稻良种推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各级财政、农业部门认真组织落实好良种推广补贴项目,切实加强补贴资金使用管理与监督,确保专款专用。补贴资金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补贴面积公示制(做到补贴政策公开、补贴面积公开、补贴财政资金公开的原则)、供种企业招标制和日常管理档案制,确保农民直接受益。
  (编辑:幽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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