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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政府关于2007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政策精神,调兵山市在认真总结2006年粮食直补资金发放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做好今年的粮食直补资金发放工作,制定了方案。
    一、粮食直补资金发放的关键环节及工作程序
   1、宣传政策。各镇(街)将2007年粮食直补政策宣传提纲印发到各村,在镇、村显著位置进行张贴,做到家喻户晓。市农经委现已开通咨询服务热线,咨询电话,解答农民群众提出的各种政策问题,认真做好粮食直补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
    2、制定方案。为规范粮食直补资金发放操作行为,调兵山市农委根据省粮食直补政策和粮食直补资金发放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粮食直补资金发放工作实施方案。
    3、开展培训。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开展培训工作,确保负责粮食直补资金发放工作的人员熟悉政策、准确掌握政策界限,适应工作需要。
    4、对每户农民二轮土地承包面积进行核实、公示。按照2007年粮食直补政策有关规定,镇(街)农经站组织各村有关人员对农民二轮土地承包情况进行核实,采取农民自报、村组核查、张榜公布、群众监督的办法进行。
    5、集中时间统一办理粮食直补资金发放手续。镇(街)农经站依据市里统一确定的粮食直补标准组织核算各村每个农户补贴额度,依据留存的各村《 2007年乡(镇)村二轮土地承包面积公示表 ( 兑付明细表 ) 》填制《 2007年乡(镇)村粮食直补资金兑付明细表》,及时提供给当地财政所,由当地财政所与当地信用社办理粮食直补款划拨手续。当地信用社在办理农民粮食直补款划拨手续结束后,要书面通知当地镇(街) 农经站。由镇(街)农经站或村委会签发《 2007年种粮农民领取粮食直补资金通知单 》,在农民领取粮食直补款时发给种粮农民。种粮农民领取粮食直补款通知单时,须在《2007年种粮农民领取粮食直补资金通知单存根》上签字。已经注销存折的农民由镇(街)信用社补办粮食直补款储蓄存折,该存折存入2007年种粮农民直补款后统一交镇(街)农经站,由镇(街)农经站组织发放给农民。镇(街)农经站要做好与镇(街)信用社的有关衔接工作。     二、时间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部署准备和政策宣传阶段(4月19日至4月28日)
    4月28日,召开粮食直补资金发放专题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粮食直补资金发放工作。各镇、村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开展政策宣传活动,全面、准确地把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     第二阶段:农民二轮承包土地面积核实、公示,确定粮食直补标准阶段(4月29日至5月5日)。
    镇(街)农经站依据各村与农民签订的承包合同和粮食直补政策,统一组织填制各村《2007年    乡(镇)   村二轮土地承包面积公示表(兑付明细表)》,并在各村进行公示,接受农民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由镇(街)农经站进行汇总,经镇(街)政府主要领导确认后上报市农业部门。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配合财政部门确定当地粮食直补标准,并向镇(街)财政所在当地金融机构设立的“粮食综合补贴资金”专户划拨粮食直补资金。
    第三阶段:粮食直补资金发放阶段(5月6日至5月10日)。
    各镇(街)农经站依据本市确定的统一补贴标准,填制《2007年    乡(镇)   村二轮土地承包面积公示表(兑付明细表)》,及时提供给当地财政所,由财政所与当地信用社办理补贴款划拨手续。同时,由镇(街)农经站或村委会向领取粮食直补款的农民签发《2007年种粮农民领取粮食直补资金通知单》。
    第四阶段:检查总结阶段(5月11日至5月20日)
    从5月11日开始,对粮食直补资金发放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并于5月2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省、市农委。       
(编辑:幽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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