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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盘锦市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支农惠农政策中,立足于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从改革各项农村工作入手,着力搭建农村经济发展、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平台,充分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为全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
    一、去年以来,盘锦市各级政府根据国家有关精神,结合全市“三农”工作实际,坚持为民所想的原则,认真落实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全年兑现“三项补贴”资金9500万元,其中,综合补贴6356万元,良种补贴2454万元,农机具补贴690万元。这项改革政策,不仅减轻了农民的负担,还激发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
    二、启动国有农场税费改革。改革后国有农场农工负担的管理费实行上限制,承包土地农工按基本承包面积,每亩负担最高不超过30元。同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对国有农场的资金支持。目前,已到位的5项统筹转移支付资金和分离办教育转移支付资金达1.2亿元。
    三、全面完成农垦职工社保改革。去年全市共有12.9万农工参保,有7.8万离退休人员享受到养老保险待遇。养老保险金的调整工作已经完成,平均长幅每人每月106元,最高增加220元,并按月足额发放,使农垦职工养老有了基本保障。
    四、积极探索农垦土地管理改革。各国有农场坚持从实际出发,改革农工承包土地方式,对已达到退休年龄并享受养老金待遇的农场职工,其承包田由农场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了调整,并采取退出或提高租金等办法活化管理。个别有条件的农场还探索出了更加积极灵活的经营管理方式,在确保农工基本生产、生活的前提下,试行划分承包田和经营田的“两田制”做法,用一部分土地保障农工的基本生活,其余土地按市场机制统一组织经营,不仅盘活了土地资源,还提高了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水平。
    五、完成林权制度改革。遵循“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的林业改革思路,按照“盘锦市政府动员,县区政府领导,乡镇政府组织,村级具体操作,部门搞好服务”的工作机制,该市已全面完成集体林制度改革。在改革中共涉及6个乡镇,参改面积4万余亩,落实林权制度改革1189户。 (编辑:幽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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