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完成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的各项任务,本溪市制定了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方案要求,全市将重点完成以下9项任务:推进生态示范创建工作,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加强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环境污染控制水平;加大小流域污染综合整治力度,保护农村饮用水源;建设清洁能源工程,推进农村资源转化;建设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工程,控制畜禽养殖业污染;开展土壤污染治理,加快推进土地退化修复;强化乡村工业污染防治,控制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推广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保障农副产品食用安全;加强农村环保能力建设,全面提高农民环境意识。     为确保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的顺利实施,该市出台了一系列保障措施。本溪市政府决定成立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实施领导小组,负责实施方案的制定、调度、协调、考核等日常工作。实施方案对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指标任务进行细致分解,项目采取县(区)负责、乡(镇)组织、村委会实施的运行机制,各县(区)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编制本县(区)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创建本县(区)环境优美村镇。同时,该市还在政策措施、资金保障、科学支撑、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等方面作了规划。     通过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实施,本溪市农村地区环境污染的趋势将得到有效控制,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将得到基本解决,农村生产与生活环境质量将明显改善,基本达到“清洁水源、清洁家园、清洁田园”目标。 (编辑:幽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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