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林到户让农民得到了实惠,不再守着金饭碗过苦日子,植树造林积极性大大提高;放飞野生鸟类,查处滥伐案件等有力举措又为森林披上了一层严实的防护罩。去年,在我市林业部门的努力下,10万亩山林分到农民手中,300余只野生鸟重回蓝天,147起滥伐案件和90名违法人员受到惩处。
分林到户10万亩
2006年,辽阳市在辽阳县甜水乡鸡爪村、河栏镇大东村、隆昌镇郭家村、下达河乡下柳林子村;灯塔市柳河子镇三家子村和叶河村;弓长岭区安平乡翁家村、沙土坎村等6个乡(镇)8个行政村开展了林业试点改革工作。自从去年9月1日林改工作启动以来,分林到户面积达10万亩,参与农户3520户,参政人口8927人,调处林权纠纷面积300余亩,林改试点工作收到良好效果,为今年林改奠定了基础。
辽阳市共有集体林地268.6万亩。自留山107.9万亩,公益林74.7万亩,责任山和集体经营山林86万亩,我市参加本次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合计193.9万亩。在这次林改当中,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还权于民、还林于民、还利于民。让老百姓真正得到实惠,充分调动林农植树造林的积极性。弓长岭区安平乡翁家村村民陈福申介绍说:“全家3口人,分到47.2立方米落叶松,都有30多年树龄,现价值3万多元。没想到在这次林改中,真正体验到公开、公平、公正,我们林农非常满意。”灯塔市柳河子镇三家子村村民讲:“过去统管的大锅饭,拿斧头的多,拿镐头的少,山林越砍越光,村里人守着金饭碗过苦日子,现在分林到户,林农植树造林积极性可高了。”弓长岭区安平乡翁家村村民刘宝玉说:“我把林权转让给其他村民,自己得到一笔可观现金,这简直是天上掉下来的钱,林业改革真是成功。”
放飞野生鸟300余只
辽阳市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一年来,在保护野生动物、打击非法狩猎、非法饲养、倒卖野生动物中,取得显著成效。去年全年共5次组织执法人员,对非法狩猎和倒卖野生动物及产品进行专项检查。
去年3月22日,该站与市森林公安分局密切配合;对万隆鸟市进行检查,没收野生鸟100余只当场放飞。5月13日,对峨嵋山区、太子河沿岸、河东、石嘴子等地区进行检查,没收捕鸟网具3张,放飞野生鸟60余只。10月30日,与太子河区野保站联合,对庆阳台子沟、朴家沟进行突查,没收捕鸟网具3张,放飞野生鸟40余只。同年11月11日,根据省林业厅部署,开展“绿盾行动”,对我市较大的万隆鸟市、太子河等捕鸟区域进行统一检查,没收野生鸟100余只。并查处一起非法运输狐狸皮案件,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并处罚金。
通过几次大型执法检查,市野保站共放飞野生鸟300余只,没收鸟网6张,有效打击非法狩猎、运输和倒卖野生动物的不法行为,使得滥捕乱猎现象基本得到遏制。
查处滥伐林木违法案件147起
去年,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分局共查处林业案件94起。其中,森林刑事案件4起,森林行政案件90起,盗伐林木13起,滥伐林木38起,擅自改变或占用林地2起,处罚森林违法人员90人,罚款62.76万元。
去年4月10日,辽阳县森林公安分局接到群众举报,辽阳县吉洞乡赵家村刘某于3月15日至20日,吉洞乡赵家村“四道迫子有人滥伐落叶松和油松。县森林公安立即组织干警赶往案发现场,经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刘某2005年秋季,从吉洞乡赵家村两位村民赵某某手中分别花1500元和1300元购买“四道迫子”的落叶松和油松山林,在没办理砍伐手续情况下,雇用当地农工将两片林子砍伐。经现场技术鉴定,24年生落叶松和油松共计190株,蓄积为16.54立方米。案发后,犯罪嫌疑人刘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对滥伐林木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同年4月25日,县森林公安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吉洞乡大西沟村3组“对面沟”山落叶松被吉洞乡塔子岭村村民王某砍伐。经侦查得知,该林子于2006年4月份经吉洞乡大西沟村村民曹某卖给王某,王某在没有办理砍伐手续情况下,雇佣吉洞乡某村村民王某、钟某、张某等人利用油锯砍伐。经现场技术鉴定,24年生落叶松面积1.1公顷,蓄积70.91立方米,株数595株。目前,此案立为重大滥伐林木案,犯罪嫌疑人王某外逃,正在抓捕中,已被立为网上逃犯。    (编辑:乃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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