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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3月7日抚顺市新宾县政府将新宾县农业承包合同仲裁委员会更名为新宾满族自治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各乡镇按照县政府的要求,调整了农村土地承包仲裁组织,成立了办公室,配备了兼职仲裁员。并确定永陵镇、上夹河镇、榆树乡为全县仲裁工作试点乡镇。
    新宾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以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省实施办法为依据,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为目的,坚持面向农村、服务农民的原则;坚持县、乡(镇)设立仲裁机构的原则;坚持先调解后仲裁的原则;坚持先仲裁后复议的原则;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实施方案对仲裁机构、受理案件范围及办案程序等作了明确的规定。
    一年来,县乡两级共调解农村土地承包纠纷126起,乡镇仲裁纠纷13起,由县仲裁委员会复议4起。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建立健全了土地承包仲裁体系,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稳定了农村土地承包制度。
 
 
  (编辑:幽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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