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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8月23日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验收会议上,占盘锦市大洼县水稻种植面积82%的盘锦无公害大米国家标准化示范区已顺利通过验收,这标志着大洼县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又跃上了一个新台阶,为促进粮食增效、农民增收、发展农业产业化,实现县域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自2004年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将大洼县列为第四批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以来,县委、县政府紧紧围绕“无公害盘锦大米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项目,专门制定了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组建了由分管县长为组长,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县农村经济局配合实施,县财政局、环保局、水利局协助的组织体系,把建设无公害盘锦大米作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粮食稳定增产增效和农民持续增收的头等大事来抓。县政府按照标准和要求,选择地块、确定示范基地、制定种植计划、安排示范区建设的各项工作,加大示范基地的资金投入,利用各种会议大力宣传建设无公害大米示范区的重大意义和目的,下发农业部关于无公害水稻栽培技术标准、GB18824等标准《汇编手册》,发放宣传单,举办“无公害水稻栽培与管理技术”培训班,设立“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无公害盘锦大米示范基地”的宣传牌,并在报纸、广播、电视上开设专栏和专题,坚持常年宣传,推广使用国家级标准2个、农业部标准5个、地方标准1个,涉及示范户38653个,面积4.35万公顷。人人都认识高,行动自觉,使这项工作顺利实施。
在建设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工作中,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推广农业部《无公害食品水稻产地环境条件》、《无公害食品水稻生产技术规程》、《无公害食品稻米加工技术规范》等五项主要标准汇编。他们委托盘锦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为全县培训20名农业标准化指导教师,充实到田间地头做指导,为无公害大米种植提供了有力保障。组织构建了以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为主线,各乡镇农科服务站为依托的种子销售网络。严把大米加工质量关,严把大米出厂质量关。要求大米加工企业,必须取得QS食品安全许可证方可生产,对无证生产严惩不贷。严格使用原产地域保护标志,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还常年进行定期、不定期食品巡察和监督检查。同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每年对产品进行两次定期抽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分析原因进行改正。县农村经济局和县环保局2004年底完成环保监测任务,确保无公害大米示范区的综合质量。开展了由县政府组织,县农村经济局具体实施的大洼县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生产基地环境任务现状评价工作。农田大气检测了8个样本点,64个样本;农田土壤203个样本点,203个样本,灌溉水3个样本点,3个样本;环保局环境监测站每季度对县境内环境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就地制止,把污染消灭在初始状态。县政府每年3—5月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农资打假活动,对国家公布禁止使用的14项农药进行严厉查处。对特殊用途的农药要求建立进货、销售农药台账制度,避免了禁用农药在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中的使用。在示范区开展测土配方施肥80万亩,采集土样4000个,获得实验数据24万个;经过详细分析,根据各地块土质信息和农作物所需营养成份数据,发放施肥卡8万余张,在各户施肥卡上填写好各种数据信息,制定施肥方建议卡,并为配方肥企业提供肥料配方作好技术指导。测土定量施肥有效提高肥料的利用率,节约了能源,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比农民习惯性施肥每亩节约肥料10%,每亩减少成本5—10元,科学施肥后每亩增收稻谷15—25公斤。每亩总增收节支29—50元。既降低了污染又保护了环境保证了健康,收到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加大对全县大米加工企业的抽样和送检工作,每3—5个农场示范区的大米为一个样品点,通过对4个大米样品进行全面检验,其结果均符合标准,达到无公害盘锦大米要求。
无公害盘锦大米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建设,既改善了全县农业综合生产的条件,也提升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更拓宽了农民增收的渠道。目前,在无公害大米示范区培育种植的1.15万亩有机大米,已取得国家有机认证;取得无公害认证的河蟹养殖面积20余万亩。同时,全县已有90余家企业获QS食品安全认证。有效提高了品牌效益和市场的占有份额,促进了农民的增收。  (编辑: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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